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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宗教事务局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0·2009-10-19 15:27:29浏览0 收藏0

  根据国家公务员局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安排

职位名称及职位代码

准考证号

姓名

面试最低分数

面试时间

政法司法规处0401001001

14518962123

王奇昌

115.7

 

216

900

14511152724

黄蓉芳

14518942707

陆国栋

14517871711

谈婷

14515121212

彭虹颖

业务一司佛教处0401002001

14519511109

罗忠

117.1

 

14518973205

林臣波

14513773409

原春燕

14515020915

杨容

14519641102

张小丹

14518932104

李岚

 

  请以上人员于2009年2月13日16时前与国家宗教局人事司联系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受理时间段8:30-16:00)。确认电话:010-64095283;64095174。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我单位将按规定递补人选。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天上午8:30到达国家宗教局正门,迟到15分钟或缺席的视为弃权。考生不得携带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手机等通讯工具可交工作人员临时保管)。

  二、面试地点:国家宗教事务局

  地址:西城区后海北沿44号(宋庆龄故居东50米处)

  乘车路线:德内大街→滨海胡同→后海北岸→往东→宋庆龄故居→国家宗教局,可乘车至德胜门(5路、635路、44路内环、27路等多条公交线路),从德内大街步行前往20分钟到达。

  三、考生面试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在职人员同时提供工作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同时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2.社会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出具的报名推荐表(均需要加盖公章);

  3.考试报名登记表1份(贴一寸彩色近照)(可从人事部网站下载)。

  此外,面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书(社会在职人员提供)原件备查。

  以上材料的真实性由考生负责,在考察时,如发现信息不实,将取消录用资格。

  四、其他

  其他事项及体检安排请于2月16日前关注我局网站(www.sara.gov.cn)。

  咨询电话:010-64095283。

  国家宗教事务局人事司

  二??九年二月五日

?2009年公务员面试全程指导

更多信息请访问:公务员频道   公务员考试论坛    公务员博客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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