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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辅导:在申论中如何理解对策的针对性

|0·2009-10-19 15:27:29浏览0 收藏0

  什么是对策?通俗地讲,“对”是针对,“策”是策略,所谓对策就是针对特定问题提出的解决办法或策略。

  早在我国汉代,就出现了一种被称为“策试”的考试方法。汉文帝诏令全国要求荐举贤良方正能直谏者,并亲自参加问策,对策制度自此成立。所谓对策,就是把策题书写在简册之上,要求应举者作文答问。问策有君主“求言于吏民”之意。策题一般是关于政事、经义的设问,答策则相当于发表政见。所以,对策主要有征询政见和考核才识的意义。

  如果把今天的申论考试与古代的策论相比,二者颇有几分相似之处:在内容上都是“询问政见”,在形式上都是作文答问,在目的上都是选拔政府公务人员。但同时我们更要看到它们之间的区别:在内容上,古代策论主要是针对国家的大政方针,而今天的申论对策主要是针对具体的社会问题;在表述方式上,古代策论注重宏观概括,而今天的对策则更强调针对性和可行性;在目的上,古代策论旨在选举国家重臣,今天的申论考试则在于录用政府普通公务员。

  作为一名公务员,在日常的行政工作中必然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具体问题,这就要求他们必须具有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提出对策,作出决策的能力。申论考试的“给定资料”就是模拟一定的行政工作环境,要求考生从资料中发现问题,并分析问题,提出针对问题的可行的解决办法或策略。可以说,“针对性”和“可行性”是对策的最核心要求,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必须针对“给定材料”发现问题,提出问题

  对策是针对问题的。没有问题就无所谓解决问题,也就不会有决策活动。只有明确了问题,决策才能有的放矢。

  问题从哪里来?必须从“给定资料”中概括而来。所谓“问题”,通俗地说就是存在的“毛病”或不足,应该怎样却没有怎样,理应如何却事实相反,从而引起矛盾冲突或带来严重的结果。因此,“问题”属于资料所反映的社会现象所表现出来的种种矛盾、消极影响或负面因素。

  辩证法告诉我们,事物的发展中有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在同一个矛盾中也存在矛盾的主要方面和矛盾的非主要方面。因此,在分析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时,我们既要坚持两点论,又要坚持重点论。既要分析主要矛盾,又要兼顾非主要矛盾;在分析某一种矛盾时,既要研究矛盾的主要方面,又要兼顾矛盾的非主要方面。

  二、必须从资料中搜集整理出有针对性的政策或决策信息

  在申论考试中,对策的答案往往已经在给定资料中隐约地透露出来了,只不过是零星地分布在给定材料的不同地方,有些以政策法规的形式表现出来,有些以老师建议的形式表现出来,也有的以具体事例、经验教训的形式表现出来,等等,并不完全需要自己冥思苦想,只要我们在阅读材料时多加注意,都是可以概括出来的。同时,考生要特别注意发现资料中的政策导向,它表明了政府对问题的基本态度。我们提出的对策必须符合党和政府制定的方针政策。

  当然,材料中所给的对策有时是不完全的,还需要结合具体问题进行分析补充。

  三、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针对问题原因提出对策

  客观事物是千差万别的,矛盾着的事物各有其自己的特点,这就要求我们在分析、解决每一个具体问题时,一定要特别注意它们的特殊性,一切以时间、地点和条件为转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用不同的方法解决不同的问题,对不同的问题提出不同的对策。反对用千篇一律、一个模式解决所有问题的做法。

  我们注意到有一些申论教材,为读者提供了所谓“对策模版”,许多考生由于不了解“模版”的作用,往往在解题的时候完全撇开材料不管,一律都是提出几条固定的对策,比如什么制度、法律、科技、教育、宣传、认识、监督、处罚之类。虽然这些说法对初学者可能有一些“提词”的用处,但是如果不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弄不清问题背后的复杂原因,简单地套用这些条目,就会显得比较“务虚”,犯了对策缺乏“针对性”的大忌,陷入老生常谈、不知所云的境地,恐怕是很难获得高分的。

  讲一个“月影避露”的故事:郑国有个人,白天的时候在一棵大树下乘凉,随着太阳的移动,他跟随树影而移动自己的席子,避暑效果颇佳。到了晚上,月亮升起来了,他想,既然此法白天有效,那么在晚上用它来躲避露水一定也会不错。于是,他便随着月下树影的移动而移动席子。结果,树影越远,他身上的露水也就越重,最后身上的衣服全都被露水打湿了。郑国人的错误,不正是没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吗!

  要想做到对策具有针对性,正确的做法是,首先找出材料中反映出的种种问题或负面因素,既包括主要问题,也包括次要问题,然后分析引起问题的不同原因,最后再针对不同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不同对策。“一个萝卜一个坑”,“一把钥匙一把锁”,这里的“坑”和“锁”就是引起问题的具体原因,“萝卜”和“钥匙”就是解决问题的对策,一条对策针对着问题的一个原因。所谓对策的“对”,就是这个意思。

  当然,矛盾有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问题有主要问题和次要问题,引起问题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有内因也有外因,有历史原因也有现实原因,有政治原因也有经济原因,有政策法律的原因也有管理落实的原因。考生在分析时一定要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要善于“换位思考”和“情景体验”。可以发动思维和想象能力,虚拟问题的发生情景,并把自己置身于问题的矛盾冲突情景中,设想变换考虑问题的身份和角度,如果这样,常常会有新的不同的发现。同时,问题还有轻有重,有缓有急,在解决问题的时候既要全面考虑又不能均衡用力,在提出对策时要充分考虑对策的近期、中期或远期目标。只有这样,才能既分清主次,又避免“捡了芝麻漏了西瓜”的毛病,做到标本兼治。

  四、必须对对策的可行性进行评价

  从阅卷中接触的大量申论对策来看,普遍存在的问题是:没有对对策的可行性进行评价。对策中往往宏观的、模糊的表述多,而微观的、具体的措施少,流于套话和官话,很难评价与判断。

  在复习备考的过程中,不仅要学会提出对策,还要提高评价对策可行性的能力。有效的可行性评价应当包括以下方面:第一,对策是否针对材料中反映的具体问题?第二,对策是否符合党和政府的政策和法律规定?第三,对策是否有被执行的条件和可能?第四,对策是否有可操作性?第五,对策是否有可以预测的执行结果?等等。

  对对策进行可行性评价的关键在于“换位思考”。考生要善于把自己放在给定资料规定的环境中,善于从一个公务员的角度去预测对策的执行情况。只有这样,才能做到从问题的实际出发,避免“假大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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