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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延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延办发[2006]13号)和县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的《延庆县2009年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工作 方案》,延庆县人事局定于2009年2月至4月,组织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参加本次招聘的单位为延庆县教委、延庆县卫生局、延庆县环保局等 31个单位的下属事业单位,共招聘248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此次招聘面向2009年应届北京生源以及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必须符合进京审批条件),往届未就业的北京生源毕业生,我县市派(指2009年合同期满的)、县派在岗的大学生村官助理。
二、招考条件
1、具有北京市常驻居民户口,外地生源应届毕业生必须符合进京审批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3、身体健康;
4、符合用人单位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各单位招聘方案及岗位)。
三、招聘岗位(见附件2――岗位汇总表)
四、招考工作程序
(一)现场报名
报考者自行下载并完整填写报名表、粘贴照片(详见附件3――报名表)后,于2009年2月28日―3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本人持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同版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等相关材料原件到老体育局体育馆(香苑街、第四中学南)进行现场报名和初审。应届毕业生还需持学校证明以及就业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大学生村官助理需持所在乡镇证明。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笔试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参加招聘的人员须参加由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的公共科目考试(卫生系统跟医疗卫生相关专业除外);参加专业性较强岗位招聘的人员须参加相关行业的专业科目考试。
1、公共科目考试
考试内容:公共科目的考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验A》,其主要考察从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基本能力水平以及知识面。基本能力以阅读理解、判断推理、资料分析、数字推理及运算、言语表达五项能力为考察重点。知识部分主要涉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知应会的法律、科技、时 事、行政管理等内容。
考试形式:考试采用全客观题形式,考生须在机读答题卡上作答。
考试时间:2009年3月21日上午9:00-11:00,详情见准考证。
2、专业科目考试
是否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由具体招聘单位根据所招聘的岗位要求确定,专业科目考试的时间、地点等详细情况见现场报名处的单位招聘公告。
3、成绩查询
报考者可于2009年4月4日以后登陆延庆人才网(www.bjyqrc.com)查询笔试成绩。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与专业科目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延庆县教育委员会和延庆县卫生局分别组织本系统的面试工作。其他事业单位由县人事局统一组织结构化面试。
拟招聘岗位报考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报考岗位情况将于3月5日公布在延庆人才网(www.bjyqrc.com),申请岗位调剂的考生于3月6日前到县人事局调配科(延庆县西街2号)进行岗位调剂。
(五)确定拟录用人员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核算总成绩。对于大学生村官助理,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核算成绩的基础上,将给予适当加分(具体加分办法见报名现场公告)。每个招聘岗位的拟录用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
(六)体检
招考单位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县人事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政审、公示
由各招考单位负责对拟录用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合格后,将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对于政审不合格者或通过公示反映出问题且查实的,不予录用。
(八)聘用及办理相关手续
对于体检、政审、公示各个环节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县人事局和招考单位为其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如有不合格者,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报考要求
1.报考者须本人亲自到现场报名,在符合单位招考条件的前提下,每人可以同时报考一个纳入规范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和一个未纳入规范管理的一个事业岗位。
2.报考者需仔细查看各招考单位的招聘公告,符合报考条件的,经招考单位资格审核人签字后,领取《资格审查合格单》连同报名表一起交到“信息录入处”,换取《领取准考证凭条》。
3.年龄计算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
4.报考者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即时通报并退回原单位,三年内不得参加延庆县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相关考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报考者须在报名表的“个人诚信声明”栏“本人签名”处手写本人姓名。
6.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延庆县人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