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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卢湾区区属事业单位人员需求情况,现发布公开招聘简章。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文化知识和业务能力;
(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上海生源2009年应届毕业生或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社会人员;
(四)身体健康;
(五)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个别特殊岗位年龄可适当放宽);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介绍)。
二、招聘方式
考试录用。分三阶段进行:1、岗位报名;2、笔试;3、面试。
报名、笔试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统一组织。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写作知识。
面试由卢湾区人事局组织。笔试合格线按综合管理类、财会类、信息类、其他类四类分别划定,成绩合格并入围者,凭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聘用方式
经考试、审查、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间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四、其他
考试不指定用书,参考资料可至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瑞金南路438号,近斜土路)选购。
招聘日程如有变动请关注卢湾区人事局业务网通知。
咨询电话:63310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