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6号令)的通知》(皖人发〔2006〕8号)和《安徽省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考试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政、财会工作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的用人单位为区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街道财政所、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及琅琊工业集中区,共招聘工作人员20名。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凡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财经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财会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备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财经类(限财政、税务、财会、金融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4、具备1年以上(含一年)财政或财会实际工作经历。
5、具有滁州市(含各县、市、区)户籍。
6、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4年2月20日以后出生)。具有财会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32周岁以下(1977年2月20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09年3月1日―3月3日,每天8┱30―17┱30,报名咨询电话:3045933。
(二)报名地点:琅琊区人事局会议室(区政府大院内)。
(三)报名办法: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考生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具有财会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需提供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报考人员须提交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三张。
(3)考生按招聘公告要求报名,报考不分单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小于3┱1,小于此比例的按比例相应减少指标。
(4)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按每科45元缴纳报名考试费用。
(四)对报名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报考资格。
(五)报名资格初审合格者,务必于3月16日―3月17日两天到琅琊区人事局人才专技科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一)考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专业基础知识(含财政、税务、财会、金融等方面知识)。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50%、专业基础知识50%加权计算。
(二)考试时间:2009年3月18日。
上午9┱00―10┱30《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下午2┱30―4┱30专业基础知识
(三)考试地点:届时见准考证。
五、体检和考核
体检和考核工作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安徽省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考试考核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数。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以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优先参加体检与考核;其次以专业基础知识分数高低排序;缺额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试体检和考核工作结束后,从合格人员中提出拟聘用人选,并在相关地点和琅琊区政府网公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下达聘用通知书,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被聘用的工作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书后,按时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一)待遇
被聘用的工作人员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待遇。
(二)试用期
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每人每月生活费600元。
(三)单位分配
单位分配由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选。
八、其他
(一)考前已就业人员被聘用后必须辞去原单位工作,在职教师参加考试必须经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参加考试证明。
(二)聘用人员5年内不得要求工作调动。
滁州市琅琊区公开招聘财政财会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