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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经市教委人事处核准,现将新华中学2009年公开招聘教师的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各1人
二、应聘条件
1、原则上具有本市常住户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
3、2009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擅长理科竞赛优先)
三、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09年2月20日至2009年3月20日
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新华中学308室
联系人:穆老师、
联系电话:23288278、81988756
四、学历要求
1、应届硕士毕业生、博士毕业生。
五、考试内容及时间
1、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内容主要为试讲、答辩。
2、招聘人员依据应聘人笔试和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分数排序情况及学科需求,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聘用及待遇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结束后,办理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新录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八、注意事项
1、应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信)、在校学习成绩单等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和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
2、应聘人员原则上只能应聘一个学段中的一个学科。
3、应聘人员必须按实施方案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在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虚假信息,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
4、应聘人一经录用,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后,服务期限不得少于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