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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9年度招考公务员面试工作安排,我党中央机关面试工作将于2009年2月进行,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面试时间和地点
1、面试时间
报考办公厅行政处、组织部综合处的考生2009年2月11日(周三)上午9:00开始面试;
报考组织部党员干部处、社会服务部综合处的考生2009年2月11日(周三)下午13:30开始面试;
报考宣传部综合处、社会服务部经济科技法律处的考生2009年2月12日(周四)上午9:00开始面试;
报考宣传部理论研究处、参政议政部调研处的考生2009年2月12日(周四)下午13:30开始面试;
报考研究室综合处的考生2009年2月13日(周五)上午9:00开始面试。
考生抽签决定参加面试顺序。考生需分别于当天上午8:50或下午13:20前进入面试侯考室,并查验相关材料,截止上午8:50或下午13:20未到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地点
农工党中央机关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55号,蒋宅口路口西北角)。
二、 面试人员名单
以上考生请于2009年2月1日至4日与我党中央机关人事处联系确认参加面试,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我机关将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凡自愿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在确认期内将书面说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传真至我党中央机关人事处。
三、 面试所需材料
1、应届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公务员考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推荐表(须所在学校盖章)、报名登记表,并附教务处盖章的成绩单;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获各种荣誉证书、资格证书复印件。
2、社会在职人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作证、公务员考试准考证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报名登记表;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获各种荣誉证书、资格证书复印件。
缺少上述证件或材料者,不得参加面试。
四、 其它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考生提供的证件和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
2、考生严禁携带通讯设备进入考场,严禁泄露试题相关内容。
联 系 人:张 淼
联系电话:(010)84111834
传 真:(010)84125629
农工党中央人事处
2009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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