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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直属机构2009年度公务员招考面试、专业科目考试、考察和体检工作的意见》要求,现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海事局(以下简称“广东海事局”)2009年公开考试录用工作人员专业科目考试及面试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按照报考县(区)级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和行政执法类职位的合格分数线确定为:总分9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0分。
参加专业科目考试及面试的考生人选按照招考职数1:3的比例在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不足1:3比例的职位按申请调剂且符合职位要求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面试名单详见附件一。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初定为2009年2月11日至17日,面试地点在广州市区,具体职位的面试时间安排、面试地点及交通路线请留意广东海事局网站。
三、面试确认
请决定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09年2月1日24:00时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把《面试确认单》(样本附后,请将《面试确认单》复制粘贴到邮件正文)发送到广东海事局人事教育处邮箱。
请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09年2月1日24:00时前将《放弃面试声明书》传真至广东海事局人事教育处。
在规定的时间内,既未发送《面试确认单》也未发送《放弃面试声明书》的考生,我局将通过中国海事局把考生情况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参加面试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否则按弃权处理。
四、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资格审查
考生面试报到前一天将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须按照中国海事局的要求到面试总报到室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近期免冠1寸白底光面直边彩色照片8张。
2、身份证(如已换领,请用第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身份证件(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样本附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者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学历及学位证书(非应届毕业生及2007、2008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但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者提供,职位条件未要求学位的无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其中最高学历为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含应届毕业生)应同时提供本科、硕士研究生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报名登记表》(样本附后,非应届毕业生提供)一份。
6、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失(待)业证明》(样本附后,社会在职、失业、待业人员提供)原件。
7、2007年、2008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户籍和档案仍保留在原学校的,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职位者,需提供有关《应届毕业生身份证明》材料(样本附后)。
8、按职位条件要求:提供党、团员身份证明材料、英语证书或成绩通知单(专业八级等外语类证书应届毕业生在报到前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计算机证书、船员适任证书、有效的航海院校学生适任评估和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应届毕业生报到前提供)等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9、要求两年基层以上工作经历或相关工作经验职位的,提供有关劳动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
10、考生系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经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1、其他满足报考职位要求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以上材料如要求提供复印件的,请用A4白纸复印。
由于出具证明的部门假期不办公等原因,导致部分证明材料无法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交的,经广东海事局同意,可申请延期提交。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的,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并上报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
五、面试报到及面试形式
考生请于面试当天上午08:00—08:30时(上午面试考生)或下午12:30—13:00时(下午面试考生)到总报到室报到候考。具体各职位面试时间另行公告。
六、专业科目考试内容
专业科目考试为公共英语,难度为大学英语四级水平,主要考察考生的英语阅读、口译能力,与面试一并进行。
七、体检
面试结束的第二天,将按综合成绩排名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安排入围考生参加体检。此次体检的标准除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外,广东海事公安局的招考职位(1201029001至1201029005)另要求体检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海测大队的海洋测绘职位(1201025001、1201025002)另要求体检无色盲和色弱。
八、注意事项
(一)考生面试和体检期间食宿自行安排,各项费用自理。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如能提供经国家公务员局确认的证明材料,可向广东海事局申请减免其交通、食宿和体检费用。
(二)考虑到面试正值春运期间,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提前订好车票或机票,注意安全。
(三)请联系方式有变动的考生及时将变动情况通过电子邮件(gdrsc@gdmsa.gov.cn)或电话传真(020-34298150)发到广东海事局人事教育处。
(四)有关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的未尽事宜将陆续通过广东海事局网站(http://www.gdmsa.gov.cn/)进行公告,请及时查阅。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0-34298892-308、13660032482;
传真:020-34298150;
联系人:姚恺、彭璀;
电子邮箱:gdrsc@gdmsa.gov.cn;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520号广东海事局人事教育处;
邮编:510230。
十、监督电话
中国海事局公开考试录用工作人员监督电话:010-65293075;
广东海事局公开考试录用工作人员监督电话:020-34298158。
附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海事局2009年公开考录工作人员面试人员名单.xls
附件二:面试提交材料样本.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海事局
二○○九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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