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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人社部发[2008]79号)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直属机构2009年度公务员招考面试、专业科目考试、考察和体检工作的意见》(国公局发[2008]8号)文件精神,现将重庆市国家税务局系统2009年度招录国家公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专业考试、面试人员的确定
(一)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职位的要求,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规定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考试和面试人员(是否组织专业考试以《招考简章》为准),名单详见附件一。
(二)参加专业考试和面试的人员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于2009年2月4日前,通过电话(023―67676622、023―67523008)与重庆市国家税务局人事处联系,确认是否参加专业考试和面试。
二、专业考试、面试安排
(一)资格复审
1、时间:考生于2月5日或6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在重庆市国家税务局一楼大厅报到(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63号,重庆五洲大酒店旁)。
2、考生报到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身份证;
(2)学生证(应届毕业生);
(3)公共科目准考证;
(4)毕业证书(非应届毕业生);
(5)报名推荐表(应届毕业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社会在职人员);
(6)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5张。
(7)“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西部志愿者”和“大学生村干部”报考要求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职位的,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对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发放《专业考试准考证》(仅限需进行专业考试的考生)和《面试准考证》。
(二)专业考试
1、专业考试的组织形式:专业考试按照公布的考试大纲进行命题。专业考试总分值为100分。
2、专业考试时间:2009年2月7日(周六)上午9:30,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必须在上午9:15前到达专业考试考场候考室,凭居民身份证和《专业考试准考证》报到,超过专业考试时间当日上午10:00未到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专业考试资格。
3、专业考试地点: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原航天职大)。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石路255号。
(三) 面试
1、面试组织形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即由面试考官组的主考官提问,应试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当众回答主考官的提问。面试总分值为100分。
2、面试时间:2009年2月8日-2月10日,共三天,考生按报考职位所规定的面试日期参加面试(具体见《面试准考证》)。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必须在上午8:50前、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必须在下午1:20前到达面试考场候考室,凭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报到,超过面试时间当日上午8:50(或下午1:20)未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地点: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原航天职大)。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石路255号。
4、考生本人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当天面试工作结束后, 将于第二天在重庆市国家税务局网站(www.cqsw.gov.cn)按职位公布总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含体检注意事项等)。其中,体检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以招考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
三、考试录用纪律
1、考试录用工作严格按照录用国家公务员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违反本《公告》规定录用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2、对采取欺骗手段弄虚作假取得考试录用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已录用的予以辞退。
3、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考生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得录用,已录用的予以辞退。为保证考录工作的公正性,将招考职位、录取结果等情况,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四、其他事项
1、专业科目笔试、面试只进行一次,不安排补考,请各位考生准时报到、参加。未按本公告规定进行电话确认、报到或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2、专业科目笔试、面试、体检期间,食宿自理。考生免交考务费用。
3、本次重庆市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员招录工作,由重庆市国家税务局组织实施。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联系电话: (023)67523008 (023)67676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