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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考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农村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宜简介如下:
一、选调(考聘)职位、职数
党政直属事业单位文秘6名,计算机管理人员1名;农村小学语文、数学教师各4名,农村小学英语教师2名。以上人员均为全额事业编制。
二、选调(考聘)对象及条件
1、政治合格,品行端正;
2、年龄、学历及工作年限等要求:①报考文秘人员条件:年龄要求在30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32岁(1977年1月1日后出生);②报考计算机管理人员条件:年龄要求在30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计算机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工作经历2年以上(2007年7月前参加工作);③报考教师条件:年龄要求在35岁以下(1974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和教师资格证书;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凡因犯罪被刑事处罚或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均不能报名。
三、选调(考聘)程序
按照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招考聘用。
(一)发布简章
招考简章通过衡阳日报、衡阳晚报、衡阳党建网、衡阳市人事人才网、雁峰组工网等媒体、网站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2月23日至27日,上午8:30至下午17:30。
2、报名地点:雁峰区政府机关大院B栋7楼702。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统一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和一寸免冠近照2张。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职位须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 2009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人员报名与参考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初审合格后进行现场数码照相(准考证等统一采用现场拍摄的数码照片)。每人收取考务费200元(含数码照相费)。
每个职位招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小于1:5,达不到比例的,相应调整招考计划数。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区招考办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准予报名。报名工作结束后,进行资格复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2009年3月4日,考生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报考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及复印件。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体检、考核或聘用资格。
(四)笔试
1、笔试范围和内容:报考文秘职位的考生,需参加政论文写作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两科考试,每科满分100分。政论文写作主要是测查考生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考生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资料分析等能力。报考计算机管理职位的,需参加《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两科考试,每科满分100分。《申论》主要测查考生阅读理解、综合分析、概括能力,以及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报考教师职位的,需参加《综合知识》(语文、数学、英语基础知识)和《教育理论》(教育学、心理学及相关教育法律法规)两科考试,每科满分100分。
2、笔试成绩合成方法: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报考文秘职位的考生,笔试成绩按政论文写作占8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20%的比例合成;报考计算机管理职位的考生,笔试成绩按《申论》占6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40%的比例合成;报考教师职位的考生,笔试成绩按《综合知识》占60%、《教育理论》占4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相同的,按政论文写作、《申论》或《综合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3、笔试时间、地点:2009年3月7日上午,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①文秘职位
8:00―10:00,政论文写作
10:30―12: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②计算机管理职位
8:00―10:00,《申论》
10:30―12: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③教师职位
8:00―10:00,《综合知识》
10:30―12:00,《教育理论》
4、笔试工作的组织:所有的笔试由区招考办统一命题制卷,统一阅卷评分。笔试成绩将于2009年3月13日至15日在衡阳党建网、衡阳市人事人才网、雁峰组工网等网站公布。
(五)面试
参加面试的人选,在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
文秘人员、计算机管理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法进行,时间15分钟,满分为100分。面试具体按《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试行办法》实施。
教师面试以说课的方式、分报考科目(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进行,时间15分钟,满分100分。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不合格或弃权导致空缺的,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核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现实表现和实际工作能力。如被考察对象不合格或弃权导致空缺的,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的面试合格人选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体检合格后再组织考核。
(八)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环节工作完成后,都要将结果进行公示,公布相应的合格人员名单,并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九)办理手续
公示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入手续或编内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2009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文凭和教师资格证者,适当推迟办理手续,但不能超过2009年6月底。新聘人员须参加上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上岗。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组织实施
为加强对选调(考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区选调(考聘)工作领导小组。整个招考工作由区选调(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详情可咨询招考办,联系电话:0734―8138591,也可登陆衡阳市人事人才网(www.hyrs.gov.cn)、衡阳党建网(www.hydjnet.gov.cn)、雁峰组工网(www.yfzgw.com)查询招考简章。监督举报电话:0734―8226108。
本简章由区招考办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由雁峰区选调(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雁峰区招考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