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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日照市2009年招考公务员简章

|0·2009-10-19 15:27:29浏览0 收藏0

  我市部分市县乡机关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系统2009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录用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下同),并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公务员基本条件,并符合拟任职位所要求的下列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3年2月18日至1991年2月18日期间出生)。

  2、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9年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大学专科毕业人员(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9年应届专科毕业生)。

  3、录用主管机关批准的报考职位所需其它资格条件。

  报 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部门或单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5-2008年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 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 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在我省县级以下机关工作五年(含试用期)以上的县级以下机关公务员可以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职位,其他已具备公务员 身份的人员不能报考。

  市直机关从选调生中考选补充工作人员要求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年龄32周岁以下(1976年2月18日以后出生),2006年以前选调到基层工作,在现单位工作时间满一年,身体健康。

  二、招录要求

  招考工作按照市里统一下达的录用计划进行。招考普通管理职位的按部门组织报考,不再分具体职位;专业性较强的招考职位,对报考人员作出所学专业方面的报考限 制,不再进行专业考试。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部门和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 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市县乡机关面向社会招考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09年2月18日——22日。

  查询时间:2009年2月19日——23日。

  具体办法是:

  (1) 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指定报名网站日照人事人才网(www.rzrsrc.com),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 每人限报一个部门或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 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单位初审:招考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 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如果用人部门在2 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 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要于2009年2月19日-23日登录日照人事人才网 (www.rzrsrc.com),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 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09年3月10日-14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为 减轻特困考生负担,对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凭考生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考生家庭所在 地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免收考务费。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人员,在网上缴费时间内,报考区县以下单 位的到各区县人事局、报考市直单位(含公安、检察院、法院、工商、质检系统)的到其市直主管部门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各区县人事局、市直各主管部门汇总有关 材料后,于2月24日上午报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网上确认手续。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应贯穿整个考录工作全过 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向报考部门提交本人笔试准考证、相关证明材料、《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3 张。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提交其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对开 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用人部门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的 证明材料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面试前3天仍未向招考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报组织 人事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其他

  由山东省招募的“三支一扶” 大学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2007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含2007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 公务员的,笔试总成绩加4分,其中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的,笔试总成绩加8分。上述人员网上报名后,报考区县以下单位的到各区县人事局、报考市直单位的到其 市直主管部门办理报名确认手续。现场确认后,在缴费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 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 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确认,在网 上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市县直机关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由市、县委组织部分别组织,坚持个人志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个人申 请,区县委组织部根据选调生在基层工作表现,择优推荐人选。报考人数不低于录用计划的2倍。报名时,填写《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填报具体 的招考部门。报名结束后,区县委组织部负责审核汇总,将《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统计表等材料报市委组织部。

  招考职位明 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乡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 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09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全市统一在市直设考场,市里统一组织笔试,统一阅卷。各级机关的笔试同步进行。

  笔试时间为3月15日。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为适应乡镇机关工作需要,报考乡镇机关人员申论试题单独命制,试题内容突出乡镇机关工作特点,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理论政策水平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题与报考其他机关人员相同。

  笔试结束后,报考乡镇机关的按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别占70%和30%的比例,报考其他机关的按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 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录用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市组织人事部门根据考试情况确定,报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备案。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单独划定。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录用计划和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录用计划在 10人(不含)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14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 计划录用比例的部门和职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要求进行公示。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 准,进入面试人员应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为主,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试题由省或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命制。报考乡镇机关职位的面试试题,由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乡镇工作特点命制。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报考人员宣布。

  市级以下机关的面试工作,由市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对面试考官进行异地交流。

  面试时间为4月24日——27日。

  上午 8:00——12:00

  下午 14:00——18:00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根据考试总成绩,分招考部门或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以计划录用人数1.5倍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

  五、体检、考察和录取

  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会同用人部门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如用人部门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2名应考人员考 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对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的人员,按管理权限报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批。详情见招考通知(日人发 [2009]7号)。

  公安系统的招考简章见日照人事人才网(www.rzrsrc.com)。

  检察院系统招考法警的身体条件等要求见省统一发布的招考简章(山东人事信息网www.sdrs.gov.cn),面试前由市检察院组织进入面试人员到指定地点按照该职位设定的条件进行身体初检。

  2009年日照市公务员职位及要求.doc

  2009公务员招考各单位咨询电话.doc

  中共日照市委组织部 日照市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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