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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区财政事业不断发展的需要,经区政府同意,区人事局、财政局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热爱财政工作,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学位。财政、会计、审计学专业。
3、报名限镇江市区(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生源,普通高等院校2006届??2009届毕业生。
4.身体健康。
二、招聘岗位、人数
1、招聘岗位:区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招聘人数:4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2月10日?2月13日。
2、报名地点:丹徒区财政局三楼311室。
3、报名要求:报名采取个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认真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报名时需提供证件资料(提供的复印件规格为A4复印纸,原件验证后退回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费:100元。
报名人数不足拟招人数3倍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二)、考试
1、笔试:(1)公共基础知识;(2)财政、会计、审计专业知识;(3)公文写作。笔试成绩为百分制。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为百分制。
3、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的方法计算。
(三)、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办法》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区财政局进行考核,考核标准参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办法》。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公示。
(五)、聘用
公示结束后,拟聘用人员,经区人事部门核准,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招考聘用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招考聘用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提供虚假证件的聘用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人事招考(聘)。
监督电话:88991181区人事局监察室;88992008区财政局纪检组。
五、本简章由镇江市丹徒区人事局、财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88991176、88992002。
丹徒区人事局
丹徒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