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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校内外2009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9名。
一、岗位职责
辅导员岗位,负责学生思想教育、党团建设、学风建设、学生资助、宿舍管理、心理健康教育及其他学生事务管理工作。
二、招聘条件
1.中共党员,热爱辅导员工作,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具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优先考虑曾任兼职辅导员、班主任,以及获各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
3.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限985、211重点院校的毕业生),具有博士学位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够胜任辅导员工作。
三、选聘来源
1.天津工业大学“2+2”模式保送研究生中优秀的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
2.天津工业大学或985、211院校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男性应届毕业生。
(注明:本校毕业生不超过招聘总数的1/2,其余为985、211院校毕业生)
四、招聘程序
1.报名:从即日起至09年1月15日为报名时间。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将个人简历(中文)发送至天津工业大学党委学工部(邮箱为tgdxsc@tjpu.edu.cn)或人事处(rsc@tjp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天津工业大学辅导员”。
2.初选:学校根据报名者基本情况进行初选,初选合格者参加复试。复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复试:复试包括心理测试和竞聘选拔两部分。竞聘选拔包括业务知识测试、竞评述职(自我介绍、应聘优势、对岗位的认识及工作思路)和问题答疑。
学校将组织纪检监察处、学工部、人事处、学院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选聘工作小组,选聘工作小组将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应聘人员的表现,重点考核应聘动机、表达能力、逻辑思维、反应能力、知识结构、形象气质、职位适应度等方面,进行综合打分,择优选聘。
复试时,应聘者须携带《应聘天津工业大学辅导员岗位推荐表》(985、211学校学生由学校就业部门和学院分别加盖公章,天津工业大学学生由学院加盖公章)、个人简历、身份证、外语等级证书及各种获奖证书。
4.预录取:根据选聘条件和考核成绩,选聘工作小组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学工部电话通知拟聘人员;并由人事处组织拟聘人员体检。
5.公示:人事处将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对拟聘人员网上公示一周。
6.办理聘用手续:公式无异议且体检合格人员到人事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就业协议及聘用合同。
五、待遇
学校聘用的具有硕士学位人员,其人事关系暂按人事代理制聘任,享受校内同类岗位正式编制员工同等待遇;具有博士学位的按正式编制进校。
天津工业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