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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优化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扩大选人用人视野,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合同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单位、范围和人数
1、招聘范围:自治区范围内符合条件者均可报考。
2、招聘单位:九原区人口与计生局。
3、招聘人数:9人。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符合《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的身体条件。
3、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和履行职责所必须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医学大专以上学历。
5、教育、卫生系统在职工作人员报考,须经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证明。
6、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取得执业或助理医师证者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同等条件下,有在县级以上从事过妇科B超、检验专业一年以上的技术人员优先录用。
7、现在九原区所属苏木镇、办事处计生服务所(室)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考,需出具九原区人口与计生局证明。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09年元月4日―2009年元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正常休息。
2、报名地点:包头市九原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联系电话:0472-7148237,7156633。
3、报名要求
(1)报考者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免冠一寸彩照4张。
(3)报名时本人应详细、准确、真实地填写《九原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交纳报名及考务费200元。
(5)报考者需用二代身份证报名。
(6)招考职位的开考比例不低于4:1。
四、招聘办法
此次招聘,主要采取笔试、面试、体检的办法,按照以下程序公开进行。
(一)考试
1、笔试
(1)采取闭卷形式,统一命题、统一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不指定教材),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分50%。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出现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情况时,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
(2)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面试成绩占总分50%。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素质进行测试。
3、考试工作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程序的人选。
4、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5、报考人员在报名中弄虚作假或在考试中违反纪律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录用资格。
(二)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具体组织实施。体检在区人事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附加分积分办法
1、现在九原区所属苏木镇、办事处计生服务所(室)的应聘人员,符合报考条件者加5分(需出具九原区人口与计生局证明)。
2、从事临床妇科工作3年以上者加5分(需出具县级以上卫生部门证明)。
3、在笔试成绩加权前加附加分。
(四)聘用程序及待遇
被聘人员聘用办法及待遇:
1、招聘领导小组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和体检的程序确定聘用人员,再分别由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书》和《聘用合同鉴证花名表》,《聘用合同书》签订后由区人劳局进行合同鉴证,依法明确单位与被聘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2、此次招聘的合同制工作人员全部安置到各苏木镇、办事处。
3、此次招聘的合同制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首次聘期为一年,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期间的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同级同职务工作人员标准执行,并按规定交纳养老、医疗等各项保险,并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进行年度考核,考核连续两年确定为不合格的,终止合同,予以解聘。
4、被聘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财政部门依据人事部门办理的合同鉴定手续予以拨付。
二00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