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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充实师资力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国家人事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人部[2003]24号)及省、宁波市等一系列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师资现状,经市政府同意,2009年拟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215名。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标:分定向和统招两大类。
(一)初中教师86名,其中定向50名、统招(统配)36名。
(二)小学教师88名,其中定向51名、统招(统配)37名。
(三)幼儿教师(定向)18名。
(四)职高教师(定向)17名。
(五)普高教师(统招)6名。
具体招聘职位、指标详见《2009年余姚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职位分布表》(附后)。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实行“设定职位、分类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原则;
(三)省级应届优秀毕业生从优原则。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余姚市生源200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
(二)余姚市生源2009年全日制普通师范类重点高校录取的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所学课程与师范类基本相同,并已取得教育学、心理学、普通话合格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报考职高机械、物流、财经、财会、电子商务、汽修、塑料化工、计算机等专业科职位的对口专业应届毕业生可不受教育学、心理学要求的限制。
(三)余姚市户籍(报名初审时以2008年12月28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有国家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即1974年1月31日及以后出生、并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的社会人员。有本专业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等级的社会人员报考对口的职高专业教师可不受教师资格证书要求的限制。
四、报考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二)身体健康,能适应招聘职位工作需要。
(三)符合招聘职位所要求的相关条件。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体检、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具体程序及办法是:
(一)报名
1、时间:2009年1月5―7日上午8∶30―11∶00;
下午1∶30―4∶30。
2、地点:余姚市教育局(丰山路188号)二楼会议室。
3、办法:
(1)报名时随带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3张,师范类应届毕业生须随带身份证、学生证、就业推荐表;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还须同时随带学习成绩单和教育学、心理学、普通话合格证书;社会人员还须同时随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以上证件需随带原件并上交复印件。
(2)报名时按学科职位分定向或统招填写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并附上相关资料复印件。四明山、大岚、鹿亭三乡镇的学科职位实行单独定向报名。
(3)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浙财综字[2007]7号文件规定,交考试考务费每人80元。
(4)报名人数不足招聘学科职位指标1.5倍的,酌情核减或取消该学科职位招聘指标;已报考取消学科职位的人员(另行通知),可在1月10日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科职位,逾期视作放弃。
4、准考证发放:于笔试当天上午7:30分至8:30分在考点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包括笔试和术科测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的教育教学理论和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其中教育教学理论为20分、专业知识为80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具体时间、地点详见余姚教育信息网(www.yyedu.org)。
(2)省级应届优秀毕业生,可附加5分计入笔试成绩。
(3)笔试成绩将在余姚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2、术科测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学科职位指标以1∶1.5的比例(按四舍五入保留整数,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术科测试对象。
(2)术科测试形式主要以招聘职位学科说课为主(音乐教师和职高专业教师职位以专业技能实际操作为主),术科测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术科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成绩=笔试成绩×70%+术科测试成绩×30%。考试成绩将在余姚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三)体检。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学科职位指标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组织体检,若同一类别(定向或统招)同一学科考试成绩相同,术科测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空缺名额不再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四)考核。体检合格人员为被考核对象,考核主要考察被考核对象的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对在招聘中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或受过各类行政(党、团)处分、刑事(治安)处罚的,考核确定为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五)聘用。考核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统一办理报到聘用手续。
1、社会人员按权限批准,现有工作单位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手续后予以聘用;应届毕业生与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书,待毕业派遣报到后,办理聘用手续。
2、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造成招聘职位不足或空缺不再递补。
3、四明山、大岚、鹿亭三乡镇学科职位按报名、考试情况,单独录用;其它属定向招聘的教师可根据公布的定向招聘学科职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本人选择定向学校,若不愿意选择的作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造成招聘职位不足或空缺不再递补。属统招聘用的教师由教育局根据农村学校教师缺额情况统一分配。
4、拟聘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或应届毕业生不能如期毕业的,或统招(统配)农村教师职位的拟聘用人员不服从教育局统一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5、新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和人事代理,并实行试用期或见习期,试用期或见习期满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并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定级;如试用期或见习期满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并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6、新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62825610,62821526、62820609。监督电话:62827665。
备:招聘幼儿园的教师除市实验幼儿园、机关幼儿园外,其它招聘的幼儿园教师人事档案关系挂靠到乡镇(街道)中心小学,为事业编制教师。
附:2009年余姚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职位分布表.doc
余姚市教育局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