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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福建省卫生厅直属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副厅级),是全省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置、疾病预防控制、卫生检验监测、科研培训和健康教育的业务技术指导中心。现经福建省人事厅、福建省卫生厅同意,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我中心2009年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岗位工作人员: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
2、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现行标准;
4、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相关专业实践技能;
5、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五官端正,口齿清晰。
二、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岗位1:疾病预防与应急处置8名,医学类预防医学专业研究生毕业、硕士及以上学位(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劳动与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卫生毒理学等专业方向均可);
岗位2:理化检验1名,医学类卫生检验专业研究生毕业、硕士及以上学位;
岗位3:门诊医生1名,医学类临床医学专业(西医类)本科学历,取得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身体健康,户籍不限,热爱本职工作,在二甲医院以上有10年工作经验。
岗位1、2主要从事抗灾抢险现场应急处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现场调查处置等,要求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深入第一线工作。
四、相关待遇
1、按闽委发[2001]8号和闽政办[2002]162号及闽卫人[2003]23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五、招聘程序
1、公开招聘信息
本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在以下网站向社会公布:
福建卫生信息网 (网址:www.fjphb.gov.cn)
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 (网址:www.fjcdc.com.cn)
2、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2009年1月1日 - 2009年1月20日。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工作简历,职称证书、学校推荐表原件、复印件,获奖证书,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材料(审核后原件归还)到福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科办理手续;外地报名者可邮寄以上资料复印件报名,待考试前一天携带原件到人事科审核,逾期不予受理。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的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3、资格审查及考试
中心人事部门对报名者的条件进行登记、汇总及资格审查,提出符合条件者人员名单,名单将在本中心网站上公布或电话通知本人。
4、确定人选
依有关文件规定,按考核方式决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用人单位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合格者为正式聘用人选。
六、办理聘用手续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福建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有关政策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合同登记、工资基金追加等手续。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由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组织,招聘的相关安排按福建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未尽事宜由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科负责解释。
通讯地址: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科(综合楼3层)
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76号
邮政编码:350001
联系人:林 强
电子邮箱:rs@fjcdc.com.cn
联系电话:0591-87550423
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08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