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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职业教育专业教师队伍建设,解决急需而又紧缺的专业师资需求问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专业教师。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专 业 |
人 数 |
相关要求 |
船舶轮机管理 |
1 |
男女不限 |
日语 |
1 |
男女不限 |
建筑(实习指导) |
1 |
男性 |
二、招聘对象及其它条件
(一)象山生源高等院校毕业生和2008年12月31日前具有象山户籍的人员;
(二)学历要求:船舶轮机管理专业教师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日语专业教师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日语一级证书或在日本学习、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可放宽到全日制大专学历;建筑实习指导教师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建筑管理(建筑施工)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三)应聘者所学专业须与招聘专业相一致或具有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书;
(四)年龄要求: 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建筑管理(建筑施工)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可放宽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六)身体健康;
应聘者须同时具备上述6项条件。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09年1月15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报名截止时间为2009年1月15日下午5:00);
(二)报名地点:象山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三)报名时随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本县户口簿及复印件(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和本人信息页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片2张。象山生源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数多于需求数的,则采用下列办法:
1、笔试:考查相关专业知识水平,分值100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1:3的比例(不足1:3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内容为教学能力测试(上课或说课),分值100分。面试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
3、技能测试:应聘建筑实习指导教师职位面试合格者需进行技能测试,分值100分。技能测试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
应聘船舶轮机管理、日语教师职位的,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分50%;应聘建筑实习指导教师职位的,笔试、技能测试成绩各占总分35%,面试成绩占总分30%。
(二)报名数与需求数相等或少于需求数的,则进行面试(教学能力测试)分值100分。应聘建筑实习指导教师职位的还需进行技能测试,分值100分。应聘建筑实习指导教师面试、技能测试成绩各占总分50%。
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
(三)体检
按招聘招标1:1的比例组织第一轮体检。若第一轮体检不合格者,则依次替补组织第二轮体检,依次类推。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
(四)考察
参照《宁波市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办法》执行。
(五)公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选。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录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由县人事局办理录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被发现不符合报考录用资格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1、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规定,新录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并实行六个月的试用期(应届毕业生实行一年的见习期)。试用期(见习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报县人事局批准取消录用资格。新录用人员须在录用起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届时解除聘用合同。
2、咨询电话:65722642 65732890
象山县人事局
象山县教育局
二○○九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