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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湘潭市民政局公开考试录用人员工作方案

|0·2009-10-19 15:27:29浏览0 收藏0

  根据湘潭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潭市人发[2006]11号)和(潭市人发[2007]19号)文件精神,2008年湘潭市民政局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考试,为搞好这次公开招考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工作的组织

  成立湘潭市民政局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市 人事局局长赵国荣任组长,市人事局副局长曾辉扬、市民政局副局长李勇任副组长,市民政局党委其他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下设招聘小组办公室,由市民政局政工科、纪检监察室人员组成,负责日常工作,市民政局副局长李勇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政工科。整个招聘工作在市人事局指导监督下进行,招聘工作整个过程必须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二、招聘岗位计划

  经编制、人事部门批准,同意我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7人。其中湘潭市社会救助工作管理局1人,湘潭市双拥工作办公室1人,湘潭市慈善会办公室2人,湘潭市老年人活动中心3人,以上单位均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三、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学兼优;

  2.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4.学历要求:2名全日制本科生,5名研究生

   
学 历
人数
性别
市老年人活动中心
全日制
普通高校本科生
2名
男1女1
研究生(含2009年6月30日以前毕业)
1名
市社会救助工作管理局
研究生(含2009年6月30日以前毕业)
1名
市慈善会办公室
研究生(含2009年6月30日以前毕业)
2名
男1女1
市双拥工作办公室
研究生(含2009年6月30日以前毕业)
1名

  5.年龄要求:

  男 30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女 28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符合招考岗位所需的条件。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市民政局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由市人事局、市民政局实行统一发布信息,统一报名时间和地点,统一组织笔试、面试、体检,统一下发录(聘)用文件,办理录(聘)手续。

  整个工作按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招聘结果,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1.制定招聘计划:2007年底按要求申报,2008年上半年稍作调整,调整计划已经编委会同意。

  2.发布招聘信息:经市人事、编制部门再次审核后,将于 月 日在湘潭日报、人事局网站(www.xtrsj.gov.cn)、人才网站及民政网站发布招聘消息和公告。

  3.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9年1月4日―2009年1月15日

  (2)报名地点:市民政局政工科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持本人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2009年6月底前毕业的研究生凭学校开出的学历证明)、有效身份证等原件,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相片3张。报名费为每人150元。

  每个职位录用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5,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计划。

  (4)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乡贫困家庭的应届毕业生考生,可减免其考试考务费用。这部分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到考务部门指定的报名点现场办理报名和减免费用手续。

  (5)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由市民政局专门工作人员负责。考生凭学历证、学位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报名点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才收取报名费和组织笔试。

  4.考试

  (1) 笔试

  考试内容为公共知识、专业知识(申论)两部分,共计100分。

  笔试时间:2009年1月20日,上午9:00-11:30

  公共知识考试内容参照2008年全省公务员考试大纲要求。

  专业知识的考试范围(出题的原则和方式)由市民政局明确,招聘小组办公室提供二套试题,由领导小组开考前抽签确定考其中某一套试题。笔试总分为100分。

  (2)面试

  面试工作由招考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参加面试的考生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面试评委由7人组成。面试方法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试行办法》实施。

  5.体检

  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60%和40%计算总分,如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实施。体检不合格的,按同一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职位递补不超过两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6.考核

  考核由市民政局政工科组织,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考核对象。

  考核工作参照《湖南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办法》实施,如考核对象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实行分阶段公示制,各阶段公示时间为四至五天。

  8.招聘审批

  市民政局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的结果,填写《湘潭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录(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报市人事局审批,整个工作在2月中旬结束。

  五、有关要求

  这次我局事业单位面向社会统一组织公开招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所有工作人员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精心组织实施,认真执行政策,规范操作程序,严格考试纪律,在市人事、编制部门的统一指导下,自觉接受纪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杜绝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现象发生。对招聘过程中反映出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本方案由湘潭市民政局政工科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32-2255816;联系人:刘智辉

  二00八年十二月二十四

?2009年公务员面试全程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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