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上海市民防监督管理处隶属于上海市民防办公室,是从事全市民防工程监督管理的全额预算事业单位。主要行使对全市民防工程进行安全质量监督、定额和造价管理、档案管理、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的受理、施工图审查等职能。
因工作需要,经上级批准,向社会公开招聘民防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岗位工作人员3名。
一、应聘条件:
1、具有5年以上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或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管理工作经历,大学本科学历,土建专业,具备工程师任职资格,年龄在35岁左右(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上海户口优先);
2、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熟悉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技术规范、标准。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30天内。
2、报名方式:报名者将本人简历、学历及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及其他相关资料通过电子邮件(tong_111@126.com)或传真(64721860)报给我处。
三、组织面试
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后,择优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发出面试通知。
四、聘用方式
对通过面试的对象安排体检、组织考察。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上海民防网(www.mfb.sh.cn)上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聘用待遇
一经聘用,执行上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六、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复兴中路市民防大厦593号2301室
邮政编码:200020
联系电话:2402889024028891
联系人:童志海陈同爱
上海市民防监督管理处
二00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