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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市博物馆文博专业技术人员力量,保证博物馆文博工作的开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特制定市博物馆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方案。
一、招考岗位、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岗位
文博专业技术岗位1名
(二)招考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含本科)以上历史、考古或文博专业毕业生,并获相应学位。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年龄在22周岁以上(1986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单位的2008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在校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博物馆负责。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1月9日至2009年1月12日(上午9:00至下午4:00)
2、报名方式及地点: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须本人亲自前往报名。
报名地点设在市博物馆办公室(遵义市图书馆A区三楼)。
3、报名要求:
(1)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职人员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3)考生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4)符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与计划招聘数比例低于3:1的,经市人事局批准,可按调减比例,调减的情况在遵义人事人才网向社会公布。
(二)资格审查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招考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发放《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份,面试采取现场答辩方式,笔试和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
(一)笔试
笔试由市人事局、市文化局、市博物馆统一组织。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科目为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和文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30%,文博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70%。
公共基础知识内容:马克思主义哲学、建设社会主义的基本理论、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事业单位与职业道德、法律基础知识、常用公文写作等;
文博基础知识内容:中国历史、文物保护基本知识、博物馆学、古代汉语等。
面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笔试工作结束后,按照每个职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不低于1:3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考生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面试内容以测试思维能力、相关知识、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为主。采取现场答辩、情境模拟、专业技能考评、实际操作等方式。
面试考官组组长由市文化局领导担任,成员由市人事局、市纪检监察部门、市博物馆及本专业相关老师人员共5人组成。市文化系统成员不超过考官组总人数的30%。
笔试和面试由市人事局会同市博物馆按照规定和程序命制试题,采取入围封闭出题方式。
四、体检
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按相应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试结束后,在遵义人事人才网上公布总成绩。
根据招聘职位名额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生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为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从进入面试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黔人发[2005]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五、考核(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计划聘用数等额确定为考核(政审)对象。
考核(政审)工作由市博物馆在市人事局的指导和监督下具体负责实施。考核(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复查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组应由两人以上组成,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政审)报告。
在考核(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政审)不合格,并报请市人事局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1、2006年以来招考的公务员(含选调生)。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08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在校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
7、不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8、报名及考试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人员。
9、经市人事局和市博物馆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考核(政审)中发现有不合格的,从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考核(政审)人选。
六、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市博物馆在遵义人事人才网等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市人事局、市文化局、市博物馆按规定进行调查。
七、聘用
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市博物馆根据管理权限上报遵义市人事局审批。
八、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对违反规定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其中,有弄虚作假及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3年内不得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0852-8648448(市博物馆)
监督电话:0852-3119330(市人事局)
(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市人事局、市文化局、市博物馆研究确定。)
遵义市博物馆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