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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邯郸市市直中学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0·2009-10-19 15:27:29浏览0 收藏0

  根据我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报请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为市直25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200名。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08届及往届统招全日制本科(直本)及其以上学历、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未就业毕业生。

  2、2008届及往届邯郸市生源,专接本和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师范类专科、后取得国家承认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的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未就业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恪守职业道德,具有爱岗敬业精神,热爱教育事业;

  4、身体健康(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5、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毕业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6、符合招聘学科所要求的专业条件。

  三、报名办法

  符合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的毕业生,按照学科进行集中报名,不再分学校报名。考生报考学科必须按照专业对口的原则进行申报(对于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与毕业证书专业不一致时,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对于后取得国家承认本科学历的,要求其本科专业必须与第一学历全日制师范类专科专业一致)。招聘学科详见《2008年邯郸市市直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一览表》。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2009年1月6日至7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在邯郸市人才市场(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西侧)进行现场报名。

  (二)报名办法。报名时须出具的证件:毕业证、就业协议书、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或户口本)、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及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

  在报名当日进行资格审查时,所有证件必须是原件,并且必须齐全,缺一不可。所有证明信、复印件(要求提供复印件的除外)都不能作为报名依据。

  报名人员经过资格初审合格者,填写《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报考资格审查表》可在“邯郸人事信息网”下载,提前填写,也可在报名现场免费索取。

  符合报名资格人员凭交费收据,于2009年2月3日至5日,上午8:30―下午5:30到邯郸市人事局培训考试中心218室(人民路176号市政府12层楼二层)领取《笔试准考证》,为了领取《笔试准考证》时,不造成拥挤,报名序号800号以前的考生在2月3日领取,801号至1500号在2月4日领取,1501号以后的考生在2月5日领取,望考生自觉执行。

  (三)对于报名学科招聘人数与所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将根据报名情况,对学科招聘名额进行核减或调剂。

  四、招聘程序

  (一)笔试和面试笔试时间为2009年2月6日,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本专业知识,笔试时间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目,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班。

  根据招聘计划所确定的不同学科,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一学科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同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于2009年2月18日在“邯郸市人事信息网”上公布。

  面试采取讲课和回答问题的方式,由老师现场打分。面试证的领取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按照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之和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根据学科招聘计划,对于面试人员较多的学科,按照笔试成绩,采取“蛇行分组法”分组、分录用指标面试。当报考同一学科的考生,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笔试成绩也并列的,一同进入体检。总成绩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邯郸市人事信息网”上公布。

  (二)体检和考核体检医院临时指定。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将取消资格,依据报考同学科总成绩依次递补。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要进行考核。考核主要对个人档案和近年来的现实表现进行审查,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资格,依据报考同学科总成绩依次递补。

  (三)录用

  对于考核合格人员,按照教育均衡化要求,根据学科招聘计划和总成绩高低(其中分组、分指标面试的,根据各组考生总成绩高低依次确定),采取微机编程办法,优先随机确定省级示范性高中1、2、3、4中录用人员。剩余人员也采取微机编程办法,随机确定其它招录学校。

  五、聘用形式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此次市直学校经公开招聘被录用人员实行聘用制,由学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采用省人事厅印制的统一合同文本),并到市人事部门办理合同鉴证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的教师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取消聘用意见,报聘用审批机关批准。

  六、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笔试准考证、面试证,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始终,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录资格;发现填报情况不实的,三年内不得报考。

  七、本简章由市人事局、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00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009年公务员面试全程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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