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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对外交流发展中心是广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下属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为我市对外文化、经贸交流提供各类咨询服务,以及配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开展对外(国际)交流业务。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根据《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的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
岗位 |
专业 |
学历 |
招聘人数 |
对象 |
英语翻译 |
英语 |
本科(或以上) |
2 |
应届毕业生 |
法语翻译 |
法语 |
本科(或以上) |
1 |
应届毕业生 |
西班牙语翻译 |
西班牙语 |
本科(或以上) |
1 |
应届毕业生 |
阿拉伯语翻译 |
阿拉伯语 |
本科(或以上) |
1 |
应届毕业生 |
文艺编导 |
文艺编导类 |
本科(或以上) |
1 |
应届毕业生 |
(二)基本条件:具备《试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人才引进类准入人员的人口准入基本条件及以下资格条件:
1.身体健康,形象端庄,男身高不低于1.70米,女身高不低于1.60米;
2.咬字清晰,普通话无口音。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报名人员请登陆广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公众网http://www.gzwaishi.gov.cn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填妥报名表和个人简历。招聘单位将对报名录入的信息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将进入考试阶段。
(二)报名时间:2009年1月6日至2009年1月16日。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和实际操作三种形式,并实行阶段考试淘汰制(即只有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排名前5名的人员才能进入实际操作阶段)。各环节考试均采用百分制形式,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30%,实际操作成绩占总成绩的40%。总成绩60分为合格。
(一)笔试和面试
1.考试内容:各岗位或专业的相关专业知识
2.考试时间:暂定2009年2月12日。(请考生于2月9日再次登陆广州外事公众网确认考试时间)
3.考试地点:广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
4.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实际操作
按各专业招聘职位人数1∶5的比例从各专业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当中按高至低确定人员进入本单位实习,接受实际操作能力考核。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五、体检
(一)依笔试、面试、实际操作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标准,体检费用由本单位负责。
六、聘用及待遇
(一)拟招聘人员将于广州外事网上公示http://www.gzwaishi.gov.cn,公示时间为5天。
(二)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联系人:蓝波
联系电话:83125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