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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卫生系统人才队伍结构,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决定公开招聘部分医疗卫生单位在编卫技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指标
共262名,具体招考单位、岗位、指标等详见附件。有关招考信息可登录慈溪人才网(www.cxhr.com)查询。
二、招考范围、对象和条件
㈠招考范围、对象
1、2009年全日制应届博士、硕士学位毕业研究生,列入国家211重点工程院校的200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2009年浙江生源临床医学专业(第一批次入学)和妇幼卫生、麻醉医学、病理技术、医疗器械专业本科以及医学影像学、预防医学大专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3、2009年慈溪生源(含原慈溪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4、具有助理执业医师、执业医师或执业护士资格的慈溪户籍社会人员(2008年12月31日前在本市各级医疗机构注册执业)。
已参加我局组织的公开招考并签约的2009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㈡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以上学历(大部分需要本科毕业以上学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或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人员须在2009年3月2日资格复审前取得毕业证书。
3、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执业资格要求。其中:
⑴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专业、临床医学专业各种方向可报考临床各医学专业(岗位);社区医疗专业可报考全科医学专业(岗位);麻醉学、麻醉医学专业可报考麻醉专业(岗位);中医学类、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可报考中医学专业(岗位);针灸推拿学专业可报考针灸推拿专业(岗位);公共卫生专业可以报考预防医学专业(岗位);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公共事业管理(卫生管理)和公共事业管理(医药卫生管理)专业可报考卫生事业管理专业(岗位);护理类、护理学、高级护理、老年护理、心理护理、康复护理、中医护理、口腔护理等专业可报考护理专业(岗位);药学类专业可报考药学专业(岗位);中药专业可报考中药学专业(岗位);医学检验(临床检验)和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可报考医学检验专业(岗位);医疗器械工程、医疗仪器设备管理与维护、医用电子仪器维护等专业可报考医疗器械专业(岗位)。
⑵社会人员报考应具有相应执业资格。其中,报考临床、口腔、公共卫生和中医各系列专业(岗位)的,须具有相应类别的助理执业医师、执业医师资格,助理执业医师只能报考镇级医疗机构;报考护理、助产专业(岗位)的,须具有执业护士资格。
临床系列各专业(岗位)中,报考耳鼻咽喉学、康复医学、医学影像、麻醉等专业(岗位)的,还须符合相应的执业注册科目要求;报考临床医学(含全科医学)各专业(岗位)的,还须符合《2009年慈溪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卫技人员需求计划》(见附件)备注栏注明的执业注册科目要求,备注栏未注明执业注册科目要求的,限注册科目含全科、内科、外科、妇科、妇产科、儿科之至少一项的报考。
4、年龄一般为3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硕士、博士学位毕业研究生以及具有助理执业医师、执业医师资格的本市户籍社会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6、身体健康。
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三、招考程序
㈠注册报名
1、网上报名
时间:2月1日8:00―2月12日16:00。
网址:慈溪人才网(www.cxhr.com)。
报考者登录慈溪人才网,在“2009年慈溪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卫技人员专栏”进行注册,如实输入个人信息,并选择符合条件的招考专业(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
时间:2月13日-2月18日。对报考者最后选定的招考专业(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招聘专栏不对考生开放。
3、查询初审结果并再次报名
时间:2月19日8:00-2月20日16:00。已报名人员上网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得到报名序号;未通过初审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考生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
4、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月24日8:00-2月27日16:00。
考生登录慈溪人才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5.注意事项
⑴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⑵报名人数不足招考指标数一定倍数的专业(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同一专业有多个招聘单位的,取消或保留的单位将在确定聘用单位环节时确定),其中,招考指标数在3人及以下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招考指标数的2倍;招考指标数在4人及以上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招考指标数的1.5倍(四舍五入,按整数计)。硕士和面向浙江生源招考的专业(岗位)可不受报名人数的限制。岗位核减情况在慈溪人才网上公布。
⑶凡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㈡考试
报考各硕士岗位的博士、硕士学位毕业研究生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指标的,经资格审核合格后,可适当简化招考程序,采取提前直接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的方式招考。
其他人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按考生笔试成绩的60%和面试成绩的40%合成总成绩。
1、笔试
时间:2月28日。报考人员同时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其中医学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
2、资格复审
所有参加笔试的考生均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3月1日8:00―16:00。
资格复审地点:慈溪市委党校(白沙路街道文二路158号)。
参加资格复审时,2009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户口簿、身份证、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生证。社会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单位聘用合同、执业资格证书、注册执业证书(因办理更换不能提供护士注册证书的,须提供由市联合审批中心卫生窗口出具的护士注册更换办理证明)。
证件不全或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
按各招考专业(岗位)需求指标数的一定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确定参加面试对象(不足的按实际人数,并列的同时入围),其中指标数在10人及以下的按指标数的3倍确定,11人至50人的按指标数的2倍确定,51人及以上的按指标数的1.2倍确定(四舍五入,按整数计)。笔试成绩和面试有关事项可通过慈溪人才网查询。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求实精神和举止仪表等,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㈢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体检不合格者淘汰。
㈣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者进行考核,其中对应届毕业生主要以学生档案审查为主。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㈤填报志愿
经考核合格的社会人员和体检合格的应届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根据网上报名时选择的专业(岗位),选择符合条件的志愿岗位填报。每人限报一个志愿岗位,并自愿选择是否服从组织安排。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且符合聘用条件的,视作服从组织安排。
㈥确定拟聘用人员
按各招考专业(岗位)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如总成绩并列,则学历高者列前;如学历仍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者列前;如笔试成绩仍并列,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确定次序),在需求指标数范围内,确定上线人员。在上线人员中,结合考生填报的志愿和具体志愿岗位的要求,确定拟聘用人员;有剩余岗位的,由市卫生局在选择服从的上线人员中调剂;调剂后仍有剩余岗位的,在填报服从志愿的未上线人员中按规定递补;递补后剩余的岗位,予以取消。
㈦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慈溪人才网上公示7天,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结束后出现的空缺岗位,予以取消。
四、其它事项
㈠拟聘用的200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在规定时间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具体时间、地点通过慈溪人才网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约,或2009年8月15日前未取得相应岗位学历,以及经审核学生档案不宜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㈡聘用人员8月14―15日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人事关系委托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理,并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社会人员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实行1年见习期。试用期(见习期)满后,经考核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由单位直接解除聘用合同,自谋职业。应届毕业生在见习期满后未通过首次相应执业资格考试的,见习期延长一年,延长期间发放基本工资,如后仍未通过执业资格考试的,由单位决定解除聘用合同或发放基本生活费。
㈢本次招考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监督电话:96178。
本公告由慈溪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63829197、63829187。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63938203
节假日休息,上述电话请在工作日内联系。
慈溪市卫生局
二○○九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