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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南谯区政府招标采购中心等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
一、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严把招聘质量关,真正把素质好、能力强、业务精的优秀人才选拔到事业单位工作岗位上来。
二、 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学专科学历及以上的相关专业人员。
2、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符合本简章及《2009年南谯区政府招标采购中心等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中各职位所列条件。
三、招聘岗位相关情况
见《职位表》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
2009年12月10日至2009年12月12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南谯区人事局公务员管理股
咨询电话:3118345
网 址:www.nqrsbz.gov.cn
3、报名要求及开考比例:
(1)报考人员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照片4张。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待发”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书面证明材料。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南谯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报名费每人90元(每科45元/人,皖价费(2006)226号)。资格审查由区人事局进行,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招考资格。
(2)财政局二级事业单位及招标采购中心法律专业岗位报考人数与聘用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能开考,如报名人数不足则相应调减招聘人数,直至达到3:1。
其他岗位报考人数与聘用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方能开考,如报名人数不足则相应调减招聘人数,直至达到2:1。
(3)报考人员于2009年12月18日到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1、考试形式: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财政局二级事业单位及招标采购中心法律专业岗位按聘用人数的1:2确定参加面试的人数,其他岗位按聘用人数的1:1.5(四舍五入)确定参加面试的人数,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以笔试占60%,面试占40%计入总成绩。
2、笔试内容:
(1)职业能力测试(一张试卷,分值100分);
(2)语文基础知识(一张试卷,分值100分)。
本次考试,《职业能力测试》和《语文基础知识》考试时间均为100分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语文基础知识》为大学专科层次,招考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考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核
体检工作由区人事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招考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结束后出现的空缺,按考生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考核工作由人事局、监察局和相关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七、 聘用方式、待遇及相关事项
1、资格条件要求起点为大专学历的岗位,本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报考者或具有招聘岗位中级职称以上者,笔试成绩加10分(折合前、不重复加分)。
2、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加权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总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
3、公示:体检和考核工作结束后,由区人事局从考试、体检、考核等均合格的人员中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南谯人事编制网(http://www.nqrsbz.gov.cn/)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经区人事局审批后,下达聘用通知。
4、聘用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执行试用期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按单位性质享受相关待遇并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本简章由南谯区人事局负责解释。
滁州市南谯区人事局
二00九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