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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的规定(试行)》和《贺州市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贺政发〔2005〕42号)文件规定,2010年我市市直机关15个部门(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和八步区、平桂管理区、钟山县、富川瑶族自治县、昭平县计划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人员共282人(详见计划表,附后)。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和全区统一部署要求,现将2010年贺州市招考公务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办法
贺州市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不进行现场报名。
(一)报名对象范围、条件按《广西壮族自治区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的规定执行。
(二)职位查询
2010年贺州市各级党政群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0年贺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计划表》(附后)和《广西壮族自治区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具体内容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贺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hezhou.gxpta.com.cn/
贺州市人才网www.hzsrcw.com。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全区招考《简章》和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贺州市人才网www.hzsrcw.com,填写《贺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在同一网上提交并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保存。
网上报名填表时间:2009年12月8日—12月15日。
(四)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各招录机关[注:市直单位职位以该机关单位为招录机关,县(区、管理区)职位以各县(区、管理区)组织、人事部门为招录机关,下同]按照贺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供的方式进入网上考试资格审查系统,依据本公告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复核的途径,并在网上按时反馈给贺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和报考者。报考者届时即可上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进行资料修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时间:2009年12月9日—12月18日。
(五) 交缴报名考试费、寄材料方式及时间
经招录机关审查同意的报考者,按规定应交缴公共科目报名考试费(共110元),需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的,同时交缴专业科目考试费(公安专业知识60元,检察专业知识50元,法院系统行政岗位职位50元、司法警察职位60元)。贺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及时将交费信息反馈给招录机关。已交报名考试费的报考者,将原自行在网上下载保存的《报名登记表》原件一份,201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学生证的复印件,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关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请注明详细工作时间)复印件各一份,定向委培生须出具原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有照顾加分的考生需提供有关照顾加分的依据材料(①少数民族身份的认定以身份证和户口簿登记信息一致为准;②属“选聘到村级任职工作”、“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农村义教特岗计划”毕业生的,请注明详细工作时间),直接送达或邮寄到招录机关的负责部门(信封上请注明“公招报名材料”字样)。
享受免除有关报名考试费用政策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直接送达或邮寄到贺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享受免除有关报名考试费政策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由贺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审核确认后,办理免除报名考试费的手续。
交缴报名考试费、送达或邮寄材料时间:2009年12月10日—12月20日。
(六) 从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方法及时间
已交报名考试费的报考者,自行从贺州市人才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报考者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凭两证参加考试。
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10年1月5日—2010年1月15日。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考《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两科。需加考专业科目的职位按《2010年贺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计划表》的要求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具体内容、办法按《广西壮族自治区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规定进行。
2、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10年1月16日(星期六)
上午9∶00-11∶30 《申 论》
下午15∶00-17∶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月17日进行专业科目笔试,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3、考试地点:统一设在贺州市政府所在地(即贺州市城区内),具体考试场地及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评卷工作完成后,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及贺州市人才网(www.hzsrcw.com)上公布,或查询16889918声讯专线。
笔试合格分数线,通过贺州市人才网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
面试工作统一按《广西壮族自治区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要求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的规定进行。
三、体检、考察
招录机关根据计划录用的职位数,依据笔试总成绩+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具体体检和考察办法按《广西壮族自治区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进行。
四、公示、录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贺州市人才网(www.hzsrcw.com)上公示和在招录机关内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和管理权限办理审批录用手续。
五、其他
有关考录政策和事项按《广西壮族自治区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的规定进行。
咨询电话:
贺州市人事考试中心:0774-5136517
监督电话: 0774-5123952、0774-5136503
本公告由中共贺州市委组织部、贺州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中共贺州市委组织部 贺州市人事局
二○○九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