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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成都市委政法委员会
成 都 市 人 事 局
成 都 市 公 安 局
关于2008年下半年成都市考试录用
人民警察体能测试的公告
按照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员会、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公安厅《关于二○○八年下半年全省县以下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中共成都市委政法委员会、成都市人事局、成都市公安局《二○○八年下半年考录人民警察公招简章》的规定,参加了面试的考生均参加体能测试。为了保证体能测试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及安排
(一)体能测试时间:2009年1月20日、21日分两批进行。
(二)体能测试考生的分组及时间安排见《2008年下半年成都市考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试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附件1)。
(三)体能测试的地点:成都体育学院。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西一段19号(从菊乐路对面的成都体育学院西大门进入,前行150米,位置图见附件3)。
(四)考生按参加体能测试的分组及时间安排在测试的当日7时40分到测试地点集中,验证后进入考场进行检录、测试。8时未到达考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验证入场;下午继续进行测试,13时30分验证进场,14时未到达考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验证入场。
二、考生注意事项
(一)笔试《准考证》即为体能测试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须凭笔试《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无效)。
(二)体能测试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见附件2),两项及以上达标者为合格。
(三)考生进入考场后,须仔细查看自己的编排分组情况,了解测试规则并按照相对应的编排分组情况进行检录、测试。
(四)考生应当准备好测试所需的运动服、运动鞋,参加男子1000米跑或女子800米跑测试时,不得穿钉鞋或有胶钉的足球鞋。
(五)受测试的考生应遵守纪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六)考生不得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测试场地,违者按违纪处理。
(七)受测试的考生不得请人代测或者代他人测试,违者取消相关人员的测试资格。
(八)由于体能测试地点无停车场地,请考生做好相关安排。
(九)外地考生应提前作好行程安排,确保在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试。
(十)体能测试结果及后续工作安排于2009年1月23日在成都市人事局(网址:http://www.cdrsj.gov.cn)、成都公安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www.gaj.chengdu.gov.cn)、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网址:http://www.cdpta.gov.cn)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未尽事宜,请向成都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电话:028-61882675)或成都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电话:028-86407323)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