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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深圳市宝安区纪律检查委(监察局)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一批公务员,同时招聘一批辅助管理雇员和专业技术雇员,统一安排到驻街道派驻组和驻区直部门派驻组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务员(10名)。要求:(一)本市在编在职公务员;(二)中共党员,思想政治素质过硬;(三)35周岁以下(197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任科级以下职务;(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须获相应学位),专业不限;(五)具有案件侦查、调查,建设工程、政府采购项目监管,财会、审计实践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辅助管理雇员(7名)。要求:(一)中共党员,思想政治素质过硬;(二)深圳户籍,年龄原则上在30周岁以下(197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三)获得《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A、B类均可);(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须获相应学位),汉语言文学、哲学、新闻学、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行政管理、法学类、公安学类、社会学类、土建类专业毕业。
三、专业技术雇员(2名)。要求:(一)深圳户籍,50周岁以下,思想政治素质过硬;(二)获得《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A类);(三)具有中级或高级技术职称,三年以上建设工程监督管理或医药和医疗设备采购、医政管理工作经验。
有意者请携带简历(附照片)和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技术职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前来报名,接受资格初审并领取《准考证》。初审合格后将组织笔试、面试,择优录取。报名截止时间:2009年12月4日(周五)下午5时。报名地点:宝安区创业一路,宝安区委区政府办公楼610室。联系人:陈清云,29998031。
中共深圳市宝安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深圳市宝安区监察局
2009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