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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我县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县广播电视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电视播音员和主持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电视播音员2名(男女各1名),
现场出镜主持1名(男女不限)。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广电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播音员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现场出镜主持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2009年应届毕业生也可报考。户籍不限。
3、年龄在18至28周岁(1981年1月1日至1991年1月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相貌端庄。
4、具有较高的普通话专业水平,具备较强的节目策划和语言组织表达能力,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的方式,按职位进行报名考试。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及缴费确认。
1、报名时间及地点。时间:2009年2月23日―2月27日。地点:景宁县广播电视台(府前西路1号)。联系人:叶玉凤,电话:0578-5086707。
报考人员需填写相关报名表,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2009年应届毕业生报考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的证明材料。
2、资格审核及缴费。工作人员当场对填写了报名表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报名者的年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等。报名费为80元/人。
3、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于2009年2月27日到县广播电视台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
4、注意事项
(1)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3)招聘职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数比例不足3:1将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考试时间为2009年2月28日至29日。
1、第一轮首先进行试镜,试镜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试镜限定时间。通过老师组试镜评审打分,在试镜成绩合格人员当中,按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职数以1:10的比例确定下一轮结构化面试和测试人选。试镜成绩不带入第二轮。
2、第二轮进行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6的比例确定测试人选。结构化面试分数不带入下一轮测试。
3、第三轮进行现场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电视播音员岗位采取播音方式进行测试;现场出镜主持岗位采取现场报道方式进行测试,测试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三)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以指定医院结论为准。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的,在该职位合格人员中按第三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递补人员名单。
(四)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对确定录用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新聘人员在本县服务期不得少于五年。聘用期间,档案等由县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
四、其它事项
考试违纪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县广播电视台负责解释。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景宁畲族自治县广播电视台
二OO九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