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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聚集和吸引各类人才,扩大人才队伍总量,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为包头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根据《包头市人才储备暂行办法》,结合包头市实际,公开选拔一批储备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拔人数、范围、条件及方式
(一)选拔人数
根据考试成绩择优选拔,本次选拔不超过500人。
(二)选拔范围
1.凡属包头籍户口,现在我市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特殊专业可放宽到大专学历。
2.在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嘎查村任职和“西部计划”高校毕业生,年度考核合格的,可不经过考试,直接申请进入储备人才库。
3.在包头市尚未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本人申请,可直接进入人才储备库。
(三)选拔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品学兼优、爱岗敬业、作风正派、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具有端正的求职动机。
3.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况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二、报名时间与地点
1.由选拔办公室负责组织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09年1月19 日至23日,时间为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逾期不予受理。
3.报考者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报名表及近期免冠二寸彩照到包头市人事局政务大厅报名。对弄虚作假、伪造证件(证明)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报考。
昆区、青山、东河区、九原区、高新区的报考考生到市人事局政务大厅报名,其他旗县区的报考者也可到当地人事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所属的劳动力市场或人才市场报名。
报名表从包头人事人才网(http:/www.btrs.gov.cn)下载。
4.报名人数与选拔人数原则上应达到2:1的比例。
三、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主要对报考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进行测试,不确定复习范围和教材。
2.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中加2.5分。
3.笔试由选拔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定于2009年2月28日上午:9:00――11:30考试。
包头市人事局公开选拔储备人才
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九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