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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昌平分局所属北京市昌平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队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
北京市昌平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队执法监察管理职位。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较强的调查研究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
3.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土地、矿产管理方面的相关政策;
4.法学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5.具有2年以上法律工作经验;
6.年龄28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北京市户口,身体健康。
三、招考时间及程序
1.报名时间:
2009年1月14日―16日。
2.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时间截止前下载报名表,填写后和相关材料一并寄至: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昌平分局纪检监察科(昌平区创新路9号),邮编为102200,并在信封正面左下角注明“报考”,邮寄材料包括:
(1)个人简历;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户口本(卡)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自行准备的其它材料。
资格审查合格后,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时间。
联系人:王艳
联系电话:69712708
附件: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昌平分局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00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