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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充市委政法委员会
南 充 市 人 事 局
南 充 市 公 安 局
关于全市县以下公安机关考录
人民警察资格复审、面试及体能测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省人事厅、省公安厅川人办发〔2008〕387号文件和《关于2008年下半年全省县以下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及中共南充市委政法委、市人事局、市公安局《关于2008年下半年全市县以下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的公告》规定,经笔试和心理素质测试,现将2008年下半年南充市公安机关统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将资格复审、面试及体能测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在参加了笔试且心理素质测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成绩,按职位录用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由原公告的资格复审时间“2009年1月15--16日”调整为2009年1月14日--16日上午12:00。
2、资格复审地点:南充市人事局四楼(地址:南充市顺庆区玉带路111号)。
3、考生携带手续:
(1)笔试准考试证、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
(2)网上打印《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注:不能覆盖原照片>)。
(3)毕业证原件。
(4)大专学历考生,必须出具户口薄或生源地户籍证明。
(5)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考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6)公安部门、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7)未满5年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资格复审递补
在资格复审中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未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请于2009年1月16到资格复审地点等待递补通知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排名情况,自行确定是否参加递补资格复审,不再作任何通知)。递补工作于2009年1月16日下午13:00--18:00进行。不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和递补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录资格。
二、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持盖有“资格复审合格”印章的准考证到现场面试缴费处交纳80元面试费,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
1、参加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领取了面试通知书的考生。
2、面试时间:
综合职位(2)男生(职位代码8110103)于2009年1月17日参加面试;
其余考生均于2009年1月18日参加面试。
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携带手续不齐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4、面试考生携带的手续:考生凭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5、面试考生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体能测试
考生在资格复审现场持《面试通知书》和与准考证同底版的照片一张,到体能测试报名处办理体能测试报名手续。
1、参加体能测试的对象:参加了面试的考生全都进入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时间:综合职位(2)男生(职位代码8110103)于2009年1月21日参加体能测试;
其余职位考生于2009年1月22日参加体能测试。
3、体能测试地点:西华师范大学老校区体育场(南充市顺庆区莲池路)。
4、考生携带的手续:考生笔试准考证、体能测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
5、体能测试要求:
(1)考生须携带相应证件于当天早上7:00前到达西华师范大学老校区体育场篮球馆大门口集中,7:30关闭入场口,考生不准再进入体能测试场。未按时参加体能测试或证件不齐者,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试资格;
(2)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一律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入场。
附:南充市2008年下半年县以下公安机关考录人民警察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中共南充市委政法委 南充市人事局 南充市公安局
二??九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