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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市人才队伍建设,改善和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桂政发〔2005〕4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桂人发〔2006〕22号)和《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来政人发〔2006〕25号)的规定和要求,经研究,决定通过“双选”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6人(详见《2009年来宾市事业单位通过“双选”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一)。为确保这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招聘范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
招聘对象和条件:
1.2009年毕业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2.尚在两年择业期内具有学士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3.在来宾市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内或服务期满获得《服务证》的具有学士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二、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招聘的程序为:报名→现场初试→单位确定面试人选→面试→考核→体检→确定拟聘人员→公示→确定聘用
1.报名和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应聘人员统一参加2009年1月18日由来宾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承办的200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双选”会暨春季人才交流会,通过洽谈,签定就业意向协议(“双选”会信息请登录来宾人才网(http://www.lbrcw.com)。
应聘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报名和面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三支一扶”《服务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09年毕业生出具学校证明或教育部统一印制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服务期内的“三支一扶”大学生须提供当地政府人事部门证明),四张同底1?照片。填写《来宾市200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四份(详见附件二)。
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依据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现场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必须真实完整,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招聘单位不得拒绝报名。不符合条件的,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2.现场初试。招聘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在招聘现场进行简单初试。
3.面试、考核。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比较,按每个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由招聘单位于2月11~18日在来宾人才网公布。
面试分为综合类、专业类两类。综合类的面试由市人事局统一组织进行,专业类的面试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招聘单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员不低于1:1.2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
4.确定聘用人选。招聘单位从面试、考核、体检均合格的人选中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聘用。
本简章由来宾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2-4278510
监督电话:0772-4278513
附:1、2009年来宾市事业单位通过双选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xls.xls
2、来宾市200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来宾市人事局
2009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