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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阳市2009年公开招聘234名新教师公告

|0·2009-10-19 15:27:29浏览0 收藏0

  根据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依照《东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现将我市2009年新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学科
 
学段
语文
数学
英语
科学
社会
特殊教育
中小学
音乐
中小学
体育
中小学
美术
信息
政治
地理
合计
小学
33
42
20
5
 
2
15
30
12
4
 
234
 
初中
12
8
10
15
10
 
8
 
高中
 
 
2
4
2

  具体招聘岗位于考试成绩公布前公告。

  二、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

  1.200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师范类毕业生限于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学科教师岗位);

  2.200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未就业的师范类毕业生;

  3.社会人员(限于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学科教师岗位)。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1.东阳户籍(户口、籍贯,下同)人员;

  但报考高中政治、生物、地理学科岗位的考生的户籍可以扩大到浙江户籍人员;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

  3.应聘中学教师要求应具有与招聘专业相一致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要求应具有与招聘专业相一致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要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除2009年应届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允许在录用后一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外);专业对口或相近(见附件),但报考高中地理、生物、政治学科岗位的专业必须对口。

  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学科及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学历要求参照小学教师执行;

  4.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社会人员须是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大专及以上国民教育学历。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统一考试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2月4日(正月初十)―2009年2月5日(正月十一)(8:30―11:30,13:30―17:00)。

  2.报名地点:东阳市老市政府大楼西一楼9号、10号窗口(地址:南街1号,联系电话86655177)。

  3.报名时所需材料和要求:

  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报学科与所学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具体见附件)。报名时,由本人填写《东阳市2009年中小学新教师应聘登记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09年毕业生可凭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或原户口所在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二寸同底证件照2张(现场拍照);

  (6)有就业单位的正式员工或经劳动部门备案的编外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

  由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教育体育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核结果将在《东阳教育网》(网址:www.dyedu.org)、《东阳人才网》(网址:www.dyrc.gov.cn)公布。

  (三)、考试

  1.组织。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考试,考试以闭卷、笔试方式进行。

  2.内容。公共科目100分(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专业科目100分(学科专业知识、学科教材教法;音乐含技能测试)。报考音乐、体育、美术的人员,均参加中小学音乐、中小学体育、中小学美术学科考试。

  高中段采取笔试与面试(以说课形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总分计算。公共科目占30%,专业科目占70%。

  高中段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其中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80分。

  4.试卷命题范围、考试安排。2009年2月27日在《东阳教育网》和《东阳人才网》上公布。考试成绩在《东阳教育网》上公布。成绩公布之日起3天内可以查分,查分按高考查分规定执行。

  5.本次考试成绩只在2009年教师招聘录用时有效。

  (四)、体检、考核

  1.师范类毕业生报考者不再组织体检,考核以学生本人档案为准。

  2.非师范类、社会人员报考的须参加体检、考核。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育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考核按东政办发〔2007〕115号文件执行。各学科按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数1:1.5确定体检对象,考核按1:1执行。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缺额人数从录用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各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五)、录用与签约

  (一)、录用

  各学科均划定最低录用分数线。

  音乐、体育、美术按该学科的第一名成绩的60%确定最低录用分数线,其他学科按该学科的第一名成绩的70%确定最低录用分数线,某学科岗位报考人数仅为1人时,以考生所在学段(中学段或小学段,中学段包含高中和初中,音乐、体育、美术学科列入小学公共科目统计)全体考生公共科目考试平均成绩为该岗位的最低录用分数线。

  各学科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录用对象,最后一名如考试成绩相同的,相同成绩人员均予录用。

  (二)、签约

  被录用人员应在录用结果公布后20天内与市教育体育局签约,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缺额人数不再替补。已经和其他单位签约的毕业生,不能在规定签约时间内解除其就业协议的不予签约。

  已经签约的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就业协议无效,不得参加教师聘任:

  (1)在报名、考试、体检或政审环节被查实有弄虚作假或舞弊行为的;

  (2)由于在校表现不好,毕业时未撤消行政处分的;

  (3)2009年7月10日前未取得毕业资格的;

  (4)签约后在试用期一年内未能取得教师资格的。

  四、就业安排

  录用人员报到后,严格按成绩排名选择城区学校就业岗位。未录用在城区学校的人员,均在农村或山区学校选择就业。具体就业选择办法于考试成绩公布前另行公告。

  被录用人员应于2009年8月1日到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报到。

  五、招聘的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教育体育局另行研究决定。本次招聘工作坚持“两公开一监督”原则,严格掌握条件和操作程序,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做到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禁徇私舞弊。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按规定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结束后,如遇拟聘用人员变动,不再依次替补。

  2.有关招聘信息,请随时关注《东阳市教育网》和《东阳市人才网》。

  3.本公告的解释权属东阳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东阳市教育体育局。

  4.咨询电话:0579―86655732或86655177,监督电话:86655168

  附件:相近专业限于:

  体育:健身与防卫武术与搏击

  美术:艺术设计

  音乐:戏剧表演舞蹈

  语文:文秘

  信息技术:教育技术

  社会:历史、地理、政治、心理学、公共事业管理

  科学:物理、化学、生物、应用电子技术

  东阳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东阳市教育体育局

  2008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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