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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现决定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2.身体健康;
3.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09年11月27日至2009年12月11日,逾期不作受理。
2.报名方式:挂号邮寄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3.邮寄地点: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办公室黄雁收,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75号,邮编:210042。
(二)报名注意事项
每位申请者仅限申请一个职位。若某招聘职位报名人数不足本职位招聘人数5倍时,则取消本次该职位的公开招聘。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其中1张贴在《报名登记表》右上角);
2.《报名登记表》1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复印件各1份;
4.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等)、发表的主要论文、著作、业绩成果材料等复印件1份。
(三)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由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网站http://www.jspc.org.cn上公布,并由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办公室电话通知笔试或面试时间。
2.对需要笔试的岗位,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护照等)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到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3.对无需笔试的岗位,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护照等)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到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参加面试,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面试实施办法
(一)本招聘公告《职位表》(附后)中“职位代码”为“1”的职位无需笔试,凡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直接参加本岗位面试。该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不作为录取预备人选。
(二)本招聘公告《职位表》中“职位代码”为“2”和“3”的职位需先参加本岗位的笔试,再参加本岗位的面试。笔试成绩按50%、面试成绩按50%计入最后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不作为录取预备人选。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及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一张试卷。
2.笔试时间和地点: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本职位录用人数的1∶5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在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网站上查询自己的笔试成绩和是否参加面试的信息。
(三)各岗位面试按照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办法将在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网站上予以公布。面试成绩在该岗位全部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官当场依次逐个通知考生。
(四)面试工作全部结束后,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和有效身份证号在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网站上查询自己的面试成绩、总成绩和总分排序信息。
(五)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确定最后录用人选并公示)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录用
1.对申请“职位代码”为“1”的考生,在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考职位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对申请“职位代码”为“2”和“3”的考生,在笔试和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考职位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组织考核,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由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4.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五、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办公室咨询电话:025-85485988,联系人:黄雁 。
省科技厅人事处咨询电话:025-86631370,联系人:李小新。
六、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纪检监察室电话:025-85485989,联系人:于东红。
省科技厅纪检组电话:025-83350162,联系人:孙本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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