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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国家认可的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边远地区医院及部分专业可放宽到专科学历(详情见一览表)。
(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三)南岸区卫生事业单位在编的工作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取得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四)身体健康。
(五)具体条件详见《重庆市南岸区卫生事业单位 200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四、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聘 6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数量详见《南岸区卫生事业单位 200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五、招聘人员待遇
按照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由南岸区人事局、编办、监察局、卫生局及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各部门按照职责各司其职。应聘者通过综合基础知识考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报批等程序,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聘用。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重庆人事人才网、南岸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 .报名时间:2009年1月 19日 ―23日, 上午9:00―12:00时,下午13:30―17:00时。
2 .报名地点:南岸区人事考试中心(南岸区南坪西路 27号福天大厦 A座 5楼),联系电话:(023) 62986606、(023) 62986601。
3. 报名程序
(1)在报名地点领取并填写报名表,2009年应届毕业生凭《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非 2009年应届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1寸免冠照片 2张到报名点报名。
(2)缴纳考试报名费,每人每科 50元。
4. 准考证领取
报名手续办理完成即可领取准考证,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综合基础知识考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
(三)考试
招聘岗位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达 1: 2方可开考,否则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数。
考试分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专业技能测试。
1.综合基础知识考试笔试采用闭卷笔答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30%。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内容:
(1)医学类专业:包括医学基础知识(解剖、生理、诊断学,其中:药学专业以其专业课程内容替代诊断学内容)、相关医学法律法规以及重庆市人事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指定教材《综合基础知识》。
(2)护理专业:包括护理学基础、相关医学法律法规以及重庆市人事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指定教材《综合基础知识》。
(3)非医学类专业:重庆市人事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指定教材《综合基础知识》。
2.专业技能测试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采用临床实际操作、答辨等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内容:
(1)医学类专业:按所报考专业内容进行。
(2)非医学类专业:按所报考专业内容进行。
3 .考试时间: 2009年 2月 15日(星期日)上午 9:00―11:00考试《综合基础知识》 ; 2009年2月16日-18日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4.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加分条件: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和“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1年且经考核合格者,其参加笔试成绩按规定加5分。考生加分资格条件的确认:“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须持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开据证明到南岸区人事考试中心审查确认资格条件。 “三支一扶”大学生请于报名后3 日内将本人的姓名、性别、所在服务区县、报考单位、准考证号等,通过电话(023-86868883)或传真(023-86868879)等方式告知市“ 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其加分资格条件,经按规定程序确认后,由市“三支一扶” 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通报南岸区人事局。
(2)根据《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评选表彰试行办法》(渝委组〔2008〕25号)规定,“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优秀论文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优秀论文提名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优秀论文入围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
(四)面试
1 .根据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考试成绩 +加分)×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数 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2 .综合基础知识考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 2009年2月24日在南岸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发布。
3 .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 100分,占总成绩的30%,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4 .面试时间: 2009年2月28日(星期六)上午 9:00起,考生应提前 30分钟到达考点。
5 .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6 .面试费用:参照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渝价〔2003〕 86号)规定,面试收费每人 40元。
7 .面试费的缴纳:请进入面试的考生在 2009年2月27日17:00前到南岸人事考试中心(南坪西路 27号福天大厦 A座)缴纳。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考试成绩 +加分)×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
(六)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应聘人员总成绩低于 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体检人选名单及体检要求拟于 2009年 3月3日在南岸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发布。
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 1号)以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 25号)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岗位实际需求组织实施。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 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公招领导小组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的,其缺额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核不合格的,其缺额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岸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学历、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毕业院校。公示期为 7天。
(九)报批
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办理, 2009年的应届毕业生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非 2009年的应届毕业生或办理调动或办理公招手续。用人单位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报区卫生局审核、区人事局审批。
(十)聘用
已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者毕业后,持当地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部门发给的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到南岸区人事局人才中心(南岸区南坪西路 27号福天大厦 A座 5楼)报到( 2009年 7月 31日 17: 00前未报到的拟聘用人员,视同自动放弃),报到时接受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与招聘条件不相符的,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复查与招聘条件一致的,按照相关政策办理聘用手续。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 37号)规定签订《重庆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规定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取消聘用资格。
七、纪律要求
严格招聘纪律。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宽、社会影响大,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若有违规违纪或弄虚作假情况,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本招聘简章由南岸区人事局和南岸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二○○九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