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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关于建立大学生村干部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平发〔2009〕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面向社会公开选聘600名大学生到农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
汝州市99名,舞钢市28名,宝丰县105名,郏县23名,鲁山县43名,叶县260名,新华区12名,卫东区1名,湛河区25名,石龙区1名,新城区3名。
二、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对象
应届或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生、研究生。
(二)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会干部可优先录用;
3.本科生年龄在30岁以下(1979年10月31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在35岁以下(1974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三、待遇
(一)大学生村干部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县(市、区)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办公室要与聘用人员签订合同,期限为3年,3年期满后符合条件的,可以续聘。
(二)聘用人员的任职,由所在乡镇党委、政府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规定和法律办理。是中共正式党员、协调能力较强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支部副书记;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经过实践锻炼、表现优秀、政绩突出、被大多数党员和群众认可的,可安排担任村党支部书记,也可依法选举为村委会委员、副主任、村委会主任。根据工作需要,大学生村干部可兼任团组织负责人,女大学生村干部可兼任妇代会负责人。
(三)聘用人员户口落在生源地,也可落在聘用地。聘用地的县(市、区)公安部门可凭借聘用合同书、居民身份证,签发户口准迁证。
(四)聘用人员月生活补贴标准为本科生1200元、硕士研究生2000元,并按当地乡镇事业单位人员标准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大病救助保险、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由所任职县(市、区)一次性奖励500元。续聘合同的,一般从第四年开始每人每月增加生活补贴50元。
(五)任职满3年、连续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符合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规定的,在高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全额由国家代偿。任职期间,连续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参加公开考试、升学时按规定享受加分、放宽年龄等优惠政策。
(六)由于考取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考取研究生、另行择业等情况离开岗位的,取消相关待遇,由县(市、区)管理部门将其在村任职情况作为工作经历、享受待遇记入档案、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社会保险金接续,推介给相关单位和部门。
(七)年度考核或半年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的,按照规定,扣发一定数额的生活补贴,直至解聘。凡解聘的,免去其在村期间所任职务,同时取消相关待遇。
四、选聘程序
(一)选聘工作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岗前培训、分派入村等程序进行。县(市、区)公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后,上报市公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确定笔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以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以考场为单位进行加权平均后,依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在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按选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在录用名额基础上,多考察100人,作为备用对象,一年内缺额时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二)根据任职意向、笔试面试总成绩、考察情况、所学专业,由市公选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聘用通知,分配到有关县(市、区),由县(市、区)管理部门与聘用人员签订合同后,协调乡镇安排到村任职。
五、考试形式和内容
(一)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由专业命题机构负责命题,全市统一实施。笔试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新农村建设常识,领导科学,平顶山市情等。笔试时间为12月上旬。
(二)面试。由市公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按报名意向分县(市、区)进行。主要测试选聘对象分析、判断、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农村干部必备的领导能力和素质。面试时间为12月中旬。
六、报名办法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本科生、研究生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委组织部报名。各县(市、区)的报名地点和电话是:
汝州市:广成东路市委大楼408房间,电话:3321325
舞钢市:垭口中心路市委办公楼3楼东,电话:6100066
宝丰县:人民路西段县委大楼704房间,电话:6519709
郏县:行政路中段县委办公楼3楼西,电话:3355990
鲁山县:老城大街县委办公楼1楼西,电话:5060009
叶县:文化路中段县委大楼635房间,电话:8062959
新华区:建设路西段新华区委办公楼5楼西,电话:4938816
卫东区:建设路东段卫东区委办公楼4楼东,电话:3992819
湛河区:光明路中段湛河区委大院西院,电话:4887566
石龙区:区委组织部办公楼2楼,电话:2533627
新城区:新城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电话2667676
(二)报名时,要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提供毕业证、身份证、荣誉证书原件及近期1英寸(2.54厘米)免冠彩色照片5张。
七、报名时间
2009年11月19日至11月29日。
本公告由市公开选聘大学生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电话:0375-2666978。
平顶山市公开选聘大学生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
2009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