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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充市委政法委、市人事局、市公安局《关于全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通知》及《招警公告》精神,现将2009年南充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体检时间
2009年11月20日。
二、 参加体检人员
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特殊专业职位为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根据录用职位及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附后)。
三、 体检标准
特殊专业职位考生的体检执行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其他职位考生的体检执行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其中身高要求男性1.68米以上(1999年及以前入学的省内公安警察院校男性毕业生1.65米以上),女性1.58米以上;左右单眼裸视力均在4.8以上。
四、 体检报名及交费
参加体检的人员请于2009年11月19日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2:30至6:00时,携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二寸与笔试准考证同底免冠照片1张,到南充市人事局考试中心报名并缴纳体检费320元/人(报考特殊专业职位的考生缴纳体检费250元/人)。逾期未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
南充市人事局
二○○九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