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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北省2009年下半年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特警)公告》精神,现将湖北省2009年下半年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特警)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
在心理测评、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报考武汉、鄂州、黄冈、孝感、咸宁市公安机关的考生体检时间为2009年11月20日。
报考黄石、荆州、荆门、随州、仙桃、潜江市公安机关的考生体检时间为2009年11月21日。
报考襄樊、十堰、宜昌、恩施、天门、神农架林区公安机关的考生体检时间为2009年11月22日。
体检后需复检的考生,由省公安厅政治部电话或短信通知(发送短信的号码为13995539825),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11月22日前暂不离开武汉。复检的有关要求与体检相同。
各职位因考生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在心理测评、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体检公告另行发布,请相关人员留意。
二、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及加盖“同意报考”印章的《湖北省2009年下半年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特警)考试报名登记表》于体检当天上午7:30到省公安厅西院(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付家坡一路33号)大门口集合。体检期间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考生视为弃权。
2、体检前2至3天须注意饮食,不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吃对肝、肾功能有副作用的药物。
3、体检前一日晚上8时后避免进食和剧烈运动,应保持充足睡眠。
4、体检当日早晨应禁食、禁水,空腹进行抽血化验和腹部B超检查。
5、体检时须如实向医生提供自己的既往病史,并按体检表中所列项目完全检查,不要遗漏,以免影响最终的体检结果。
6、体检时着装宽松,不宜穿戴有金属线的衣服、连裤袜及长筒靴。
7、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请人代检者,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8、体检和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
附件:湖北省2009年下半年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特警)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公安厅
二??九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