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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充实我区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弥补高层次、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的不足,根据《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渝人发〔2006〕44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北碚区事业单位采取考核方式招聘紧缺人才的批复》(渝人社〔2009〕651号)的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紧缺人才。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公开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5个事业单位的14名工作人员(详见《重庆市北碚区2009年下半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紧缺人才岗位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2010届毕业生以及已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
3.符合招聘条件的要求。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服从安排,具有相应的业务能力;
4.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一览表》);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6.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报名、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11月19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重庆市北碚区人事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北碚区城南新区供电局大楼后面)
3.联系电话:
重庆市北碚区人事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023-68864523
重庆市北碚区人事局专技科023-68216264
重庆市北碚区人事局考试中心023-68285089
4.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
(1)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2)报考人员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需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获奖证书等证件的原件且同时提供复印件(A4纸)各1份,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片1张(黑白、彩色均可)到报名点报名。有工作单位的需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重庆市北碚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人员不能报考。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填写《报名表》。2010届毕业生,报名时还需提供《重庆市北碚区2009年下半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报名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合格者,须于2010年12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等原件,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核
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现场考核。
(三)体检
体检由重庆市北碚区人事局统一组织,体检办法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的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重庆市北碚区人事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
(五)公示
考察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重庆市北碚区人事局对其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六)信息发布
拟聘人员名单等信息将在下列网站发布:
北碚人事人才网(http://www.bbpa.gov.cn/)
北碚区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beibei.gov.cn/)
(七)聘用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需按规定的时间报到,不按时报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北碚区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北碚区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主管部门审核,报重庆市北碚区人事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规定办理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招考聘用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考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
本简章由重庆市北碚区人事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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