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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2009年辽宁省省直党群、政府部门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人选予以公示,有异议者请于2009年11月11日—15日向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一、 面试人选的确定
省直各招考部门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录用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市以下单位及公安、监狱劳教系统、森林公安系统按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各职位资格审查人选(最后一个资格审查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资格审查),并进行资格审查(公安、森林公安系统另进行身体基本条件检查;监狱劳教系统另进行身体基本条件检查、体能测评)。
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的职位,从报考该职位其他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加权总分从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公安、监狱劳教系统、森林公安系统因递补人员资格审查、身体基本条件检查、体能测评不合格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递补后省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不足1:3(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市以下单位及公安、监狱劳教系统、森林公安系统不足1:2)的,按递补后的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二、面试时间安排
面试时间、地点安排请考生于2009年11月16日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查询(报考各市的,请登录各市人事网站查询)。请列入面试人员名单的考生务必确保报考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咨询(举报)电话: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024—23128862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024—23448361
附件:
1、2009年辽宁省省直党群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