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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呼和浩特市2009年公开招考聘用大学生“村官”实施方案》,经呼和浩特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为土默特左旗、托克托县、和林格尔县、清水河县、武川县公开招考聘用大学生“村官”。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 招考聘用计划
总数为50名,土默特左旗、托克托县、和林格尔县、清水河县、武川县各10名。具体服务的村分别是:土默特左旗10个村,包括只几梁乡吴朋圪堆村、北官地村,塔布赛乡旗下营村、章盖台村,善岱镇后善岱村、独立坝村,沙尔沁乡大西平村,白庙子镇大一家村、丰厚庄村,北什轴乡西南什轴村;托克托县10个村,包括双河镇碾子湾村,新营子镇乃同村、合同营村、章盖营村、黑水泉村,古城镇缸房沟村、西云寿村、保号营村,五申镇官士夭村,伍什家镇大??村;和林格尔县10个村,包括城关镇善喇嘛盖村,盛乐镇郭家滩村、喇嘛湾村,新店子镇西沟村、恼亥村,舍必崖乡同昌营村、迭力素村,大红城乡张家41号村,羊群沟乡五间房村,黑老夭乡昆都仑村;清水河县10个村,包括城关镇大湾村、贺家村、曹家沟村,宏河镇范四夭村、火烧也村,窑沟乡不灿洼村、石胡梁村、小缸房村,韭菜庄乡黑山子村、盆地青村;武川县10个村,包括大青山乡乌兰不浪村,上秃亥乡三间房村,得胜沟乡大顺城村,哈拉合少乡哈拉合少村,二份子乡双玉城村、五份子村,可镇巨字号村,哈乐镇黄羊渠村、振兴元村,西乌兰不浪镇乌兰不浪村。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具有开拓进取和奉献精神;
(二)有志从事农村工作,热衷新农村建设事业,热心为村民服务;
(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四)呼和浩特地区生源(本科入学前户籍是呼和浩特地区);
(五)年龄28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的报考者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79年10月1日后出生);
(六)身体健康。
三、报考志愿
(一)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详见《呼和浩特市2009年公开招考聘用大学生“村官”招考聘用计划》)。报名时考生要详细、准确 、真实地填写《呼和浩特市2009年公开招考聘用大学生“村官”报名登记表》及填涂信息卡。
(二)各旗县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4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人数的,凡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中填写“服从调整”的,开考前可由市2009年公开招考聘用大学生“村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调整。
四、 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09年11月25日—2009年11月28日(星期六不休息),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
(二)报名地点:呼和浩特市政务服务中心(新华东街内蒙古政协办公楼北侧,丁香路2号)
(三)报名要求:
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变更页)一份。
4.“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报考,需持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服务期满后续签服务合同的西部志愿者,还需持自治区团委出具的续签合同证明)一份。
5.“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报考,需持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印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已有工作单位的人员报考,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考生返表时领取《准考证领取凭证》。
(四)收费:报名费每人20元,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
五、笔试
(一)笔试由市招考聘用大学生“村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
(二)笔试内容:《综合知识》和《申论》两科(不指定复习范围和复习书籍),每科满分为100分。
(三)笔试时间:2009年12月6日(星期日)。
(四)考试地点:见《 准考证 》。
(五)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按《综合知识》成绩占50%,《申论》成绩占50%的比例加权计算。
(六)有关政策
1.根据《呼和浩特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用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呼政发[2007]50号),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考生在笔试成绩加权前加10分(综合知识和申论成绩各加5分),然后加权计算笔试成绩。其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
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5分)×50%+(申论成绩+5分)×50%。
2.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07年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以及选调优秀大学生工作的通知》 (内人发〔2007〕36号),“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前加5分。既是“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也是“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不累计加分。具体加分办法为:综合知识成绩加2.5分,申论成绩加2.5分,其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
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2.5分)×50%+(申论成绩+2.5分)×50%。
报考者同时具备以上1.2.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即所有科目加权前所加分之和最高只能加 10 分(综合知识和申论成绩各加5分)。
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内蒙古自治区编办《关于切实做好内蒙古自治区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服务的通知》(内人发[2008]106号),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可放宽至大学专科学历。
(七)加分资格确认
对于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凡截止到2009年10月1日,服务期满后未超出3年(2006年10月1日后服务期满),且未被正式录用到机关或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按照加分标准统一给予加分。
服务期满符合加分条件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经自治区有关部门审核确认后,方具有加分资格。
笔试结束后于2009年12月13日在呼和浩特党建网、呼和浩特人事考试网等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通知。根据笔试成绩,按各旗县招考聘用人数的1∶3比例,将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确定面试人选。
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根据面试通知,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于2009年12月15日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单》,逾期者视为自动弃权,依次递补。
六、面试
(一)面试工作由市招考聘用大学生“村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
(二)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考务费每人100元。
(四)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加权计算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生考试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出现成绩并列,顺序保留下一位小数。
七、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按各旗县招考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的人选50名。
八、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工作由市招考聘用大学生“村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体检资格并依次递补。
(二)考核工作由市招考聘用大学生“村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考核不合格的或被考核对象弃权的,依次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市招考聘用大学生“村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在呼和浩特党建网、呼和浩特人事考试网等网站上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经公示确定聘用的工作人员,凭所在旗县组织部门下发的聘用大学生“村官”通知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招考聘用的大学生“村官”为所在旗县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并按照《呼和浩特市直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呼党办发[2006]14号)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和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招考聘用的大学生“村官”的工资待遇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细则》(内政字[2006]376号)执行。住房、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休假及其他福利和社会保障,按照所在旗县的现行规定执行。
十、培训
招考聘用的大学生“村官”由市招考聘用大学生“村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进行岗前培训。
十一、纪律和监督
招考聘用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相应处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考试资格。
整个招考聘用工作期间,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471-4669110(呼和浩特市行政效能投诉中心)
十二、建立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为强化考生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违纪舞弊,确保招考聘用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本次招考聘用工作,考生在考试报名前签订“考生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建立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对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考聘用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三年内不得报考。
十三、其他
(一)此次考录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
(二)招考聘用工作期间有关成绩查询、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呼和浩特党建网、呼和浩特人事考试网公布,请考生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咨询电话:0471—4606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