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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快奉贤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9名。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3、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个别紧缺岗位年龄适当放宽(以《2009年下半年奉贤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简章》为准);
8、具体职位以及报考条件详见《2009年下半年奉贤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简章》。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09年10月10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下午12:30-15:00时;
2、报名地点:上海市奉贤区人才开发服务中心(南桥镇菜场路1169号);
3、职位限报: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和招考简章职位要求,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以所填《报名表》为准,报名截止后不得调剂;
4、提交材料:《2009年下半年奉贤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报名表》、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科以上的需提供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推荐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二张(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5、2009年10月19-20日(星期一、星期二)本人凭身份证到区人才开发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并交考务费每人60元。(若他人代领,须提供考生及代领人的身份证)。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1、考试方式:笔试和面试;
2、笔试科目:《基本素质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时间:2009年10月24日(星期六)下午13:00-17:00;
4、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在奉贤人才网上公布;
6、面试人员名单的确定:按报考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为确保质量,面试人员两门成绩总分不得低于全体考生两门总分的平均分,以本次招聘岗位人数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
7、面试事宜另行通知。
四、相关事项
1、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分;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奉贤人才网上公布,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2、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人员到岗后的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67199567 67199568
相关附件:
2009年下半年奉贤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人员岗位简章.xls
上海市奉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0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