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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09年政法干警定向招录体检工作已经结束,现将部分体检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为保护体检不合格考生个人信息,经省政法招录办研究决定不予以公告。
根据《招录公告》要求,除身高、视力、体重、血压体检指标(人民警察职位)当场复查外,其他体检项目涉及职位录用且有复查必要的考生,经省政法招录办研究,按程序组织复查。复查人员名单另行通知(复查时间定于2009年10月23日上午6:40时,集合地点:省政府大院,请考生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工作人员将电话联系复查体检考生。复查当日上午考生应空腹,禁食、禁水)。
部分招录职位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导致该职位空缺的,将按该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具体名单另行公告(考生可随时关注“贵州人事人才网”)。
咨询电话:0851-6824280。
贵州省政法干警定向招录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九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