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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的通知》(桂人发〔2009〕7号)的规定,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根据公安机关工作需要,河池市计划从2009年广西公务员候录库中录用人民警察39人(详见招考计划表,附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是参加了2009年3月28日全区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符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划定的进入候录库合格分数线,即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为120分(不含照顾加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5分。报考公安机关的非公安专业考生须参加了2009年公安专业科目考试,并具有2009年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
年龄:18周岁以上、27周岁以下(1981年3月1日至1991年3月1日期间出生)。
其他条件,按广西壮族自治区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的有关规定和本次录用职位要求执行。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09年10月19日至2009年10月21日。
(二)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人员报名时需提交2009年公务员考试准考证号、考试成绩(可在《广西人事考试网》查询)、《2009年候录库录用人民警察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可在《河池人才网》下载),并根据2009年公务员考试简章规定提供相关材料(2009年应届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其他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关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定向委培生须出具原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两份。另交近期1?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以便招考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和核对考试成绩。
对不能如实提供相关资料人员,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
(三)报名地点:河池市人才市场二楼大厅(地址:河池市新建东路3巷24号)。
三、确定面试人员
由招录机关按录用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录机关报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公安厅批准后才能进行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河池人才网》(www.hcrc.net.cn)公布。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09年11月8日。
面试地点:河池市金城江城区(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五、其他
面试组织、体检、体能测试和考察、公示、录用审批等,按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有关规定办理。
本次录用公务员工作原则上于2009年12月底前完成。
咨询电话:
河池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0778-2108329
河池市公安局政治部:0778-2281146
监督电话:
河池市纪委、监察局纠风室:0778-2307690
附:从2009年广西公务员候录库中录用河池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计划表.doc
河池市人事局
二OO九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