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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省委组织部获悉,2009年海南省党群、人大、政协及法检系统、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招录公务员、工作人员和招录乡镇选调生、选聘生笔试成绩已经公布,按照公务员招录工作程序,省委组织部将对参加考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后确定面试人选。
复审人员范围
报考党群、人大、政协及法检系统、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考生的资格复审工作由各招考单位和市县委组织部负责。复审的人员范围,招考职数为9人以下(含9人)的按1:3的比例确定,招考职数为10人以上(含10人)的按1:2的比例确定。
报考海口市乡镇选调生及选聘生的考生资格复审工作由海口市委组织部负责;报考除海口市外各市县乡镇选调生及选聘生的考生资格复查工作由省委组织部负责。海口市乡镇选调生和除海口市外各市县乡镇选调生的复审范围按1:2的比例确定,即海口市乡镇选调生笔试成绩前44名、除海口市外各市县乡镇选调生笔试成绩前200名。各市县选聘生复审范围按1:2的比例确定。第二志愿填报选聘生的乡镇选调生考生,未进入乡镇选调生复审范围的,其笔试成绩列入所填报市县的选聘生职位进行排序。
复审详细内容
报考党群、人大、政协及法检系统、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的考生要按照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乡镇选调生、选聘生的考生要按照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是中共党员的要提供中共党员证或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是院系以上党团组织、学生会干部、三好学生或班级班长、团支部书记的要提供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党群、人大、政协及法检系统、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的考生复审时间由各招考单位另行通知。报考乡镇选调生、选聘生的考生复审时间定于2009年10月14日―15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地点:海口市白龙南路省党员教育中心学员楼八楼第五、六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