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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北京市第七次关于调整水价的听证会了解到:北京的水又要涨价了,居民用水每吨拟涨0.8元。京城的市民们再一次感受到了节水的紧迫性,正如一位参加听证会的代表所言―――“救水如救火。”
的确,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加快的今天,资源保护和环境保护对我们谋求可持续发展提出更高要求,其中水资源的充分保护和节约利用尤为迫切,通过价格杠杆调节水资源利用,当是一项有效举措。对此,笔者举双手赞成。但叫好之余,根据平时的观察,笔者认为,要用价格杠杆达到节水的目的,还有许多细致的工作要做。
例如,我们应当作出更加细化的定量分析:究竟是什么人、什么单位用水用量最大?涨价对哪些人、哪些浪费水的行为约束大?对哪些行业、部门的用水行为约束不大?等等。搞清楚这些问题,价格杠杆的使用才会更有针对性和有效。据笔者观察,普通居民家中虽然存在浪费水的现象,但并不算严重,水费涨价的约束效果明显;而一些耗水量大的公共事业单位如环卫、消防及政府机关、学校等,用起水来倒是很“大方”,对这些用水大户,水费涨了,损失可能落不到他们每一个人,每一种浪费水的行为上,解决这些单位、部门的用水行为,恐怕还要有与涨价同行的更多辅助措施。就从城市洒水除尘、绿化浇灌来说,笔者凌晨时分常在路上碰到洒水车,他们在给公路隔离带里的灌木浇水时采用漫灌方式,有时刚下完雨仍照浇不误,淤出来的水横贯整个路面。在科技如此发达的今天,不知为什么不能采取更加科学经济的浇灌和除尘方式?如果仅仅涨了水费,仍然没有手段让他们改变用水方式,怎么办呢?这是要事先考虑到的。
公共管理是一门科学,科学是系统的,不是只用一种手段就能达到最佳目的。在解决节水这个公共管理课题上,我们应当把方方面面的因素都考虑到,出台的政策才会更有实效。好政策的实施一定要细化并具有广泛约束力。通过价格杠杆刺激节水无疑是很好的,只是工作应当做得再细些,调查再深入些;否则,节水的“板子”打得不到位,只怕是水价一涨再涨,即使居民们看着表精打细算地用水,可仍有大量的水从那些没管好的“水龙头”里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