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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2008年河南省统一考试录用法院公务员实施方案》的规定,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生须提供的材料
(一)证明材料:
1、学历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证、学位证;
2、符合报考条件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3、身份证;
4、准考证;
5、户籍不在河南省的考生须提供县以上人事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二)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
二、复审时间安排
8月12日 报考省法院、郑州、开封、洛阳辖区法院的考生;
8月13日 报考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焦作辖区法院的考生;
8月14日 报考濮阳、许昌、漯河、三门峡、商丘、周口辖区法院的考生;
8月15日 报考驻马店、南阳、信阳、济源辖区法院的考生。
三、复审地点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1号楼7楼717房间(地址:郑州市金水路东段,燕庄附近)。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本人亲自到场,委托他人无效。
(二)不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弃权。
(三)复审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二??八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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