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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事部网站公布的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面试人员名单和中组部、人事部印发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湖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0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参加湖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0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的人员及最低职位分数线如下(与人事部网站发布相同,无调剂职位及人员):
二、 2008年2月26日进行面试资格复审,2月27日―28日面试。
三、 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地点及联系人:
请各位考生于面试资格复审前主动与报考职位对应的用人单位
四、 面试资格复审相关事项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于2月26日上午8:30―12:00在全省6个考点同时进行。复审时,需由考生本人携带下列资料进行现场核对:
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学生证(应届毕业生)、工作证(社会在职人员)原件及复印件;
3、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4、 学历、学位证书及职位要求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 加盖单位公章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社会在职人员);
7、 报名登记表(人事部网上下载)复印件;
8、 1寸近期免冠同底登记照6张,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并在每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报考职位。
相关证件复印件,报名推荐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及照片收取后,不再退还。
五、 注意事项
(一) 考生应按本公告通知的时间和报考职位对应的考点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不按规定的时间或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得参加面试。
(三) 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从人事部网站下载)应与笔试网上报名时的资料相符,并在规定位置粘贴彩照。
(四) 本公告同时在国家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湖北省国家税务局网站发布。湖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员考录工作咨询电话:027-87322005,027-8732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