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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公安工作,缓解警力不足的矛盾,经研究,决定200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上杭县公安文职人员19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及岗位性质
本次共招聘公安文职人员19名,其中上杭县公安局12名,上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7名 (各职位招聘人数详见附件《招聘简章》)。各职位招聘的公安文职人员,均为非执法岗位,不具有公务员身份,实行单独序列管理;受聘人员的编制性质为财政核拨事业编制,人事关系挂靠在上杭县人才服务中心,由上杭县人才服务中心派遣到上杭县公安局和上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从事文职岗位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以下招聘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包括在各地人才市场办理人事关系委托代理的人员,职位C(狱医)的报考人员可为经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的在职人员),且为龙岩市范围内生源。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符合各招聘职位所规定的专业、学历等条件和要求(详见《招聘简章》)。
(2)报名时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报考职位C(狱医)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计算至报名截止之日);
(3)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现行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公安文职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受过治安拘留处罚以上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受警告以上党政纪处分、曾被辞退或受自动离职、除名处理的,以及违反计划生育的;
(5)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6)直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7)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8)有其它违法犯罪记录的。
3、应聘人员的文字录入水平须达25字以上/分钟(应聘职位C狱医的人员除外),应聘职位F的须通过用人单位计算机技能测试。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到上杭县公安局政工科(地点:上杭县城关北环路170号,县公安局三楼)报名,报名时间为2008年9月22日至2008年9月28日的正常上班时间,联系电话:上杭县公安局政工科0597-3842148转8081、上杭县人事局0597-3842793。同时符合县公安局职位B和上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职位D、E、F条件的人员,可兼报相关职位。
2、报名前由县公安局对应聘人员进行文字录入水平测试、对报考职位F的人员进行计算机技能测试,通过测试的人员方可报名。
3、携带材料:
(1)身份证、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2)未正式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供报到证(尚未发报到证的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在各地人才市场办理人事代理的人员须提供人事代理协议书原件、复印件。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4)《上杭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
(5)应聘职位C(狱医)的人员须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应聘职位E的人员须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6)应聘人员需交笔试考务费80元,进入面试人员需另交面试费用50元。
(7)高校毕业生中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加分条件的人员(详见县人事局杭人综[2008]19号《关于规范我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加分工作的通知》),须在报考截止时间内填报《上杭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加分审核表》,并提供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加分由县人事局审核批准,经审核批准的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4、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上杭县公安局和上杭县人事局共同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上杭县人事局核发《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办法
招聘考试由上杭县公安局和上杭县人事局共同组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一)考试形式
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分别按60%和40%计入总成绩),报考人员均须参加,各科考试采取100分制。
(二)考试时间、地点
另行通知(以《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为准)。
(三)考试科目、内容
1、报考职位A人员的笔试科目为《法律及公安业务基础知识》(试卷满分100分);报考职位B、D、E、F人员的笔试科目为《法律基础知识及公文写作》(试卷满分100分,其中法律基础知识40分,公文写作60分);报考职位C类人员的笔试内容为《临床医学基础知识》(试卷满分100分)。
2、笔试都不指定复习用书,法律基础知识指《刑法》《刑事诉讼法》《人民警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基本知识。
3、面试参照招考公务员的结构面试办法进行(满分100分)。
(四)考试程序
1、应聘人员先进行笔试。如果参加笔试的人数不超过所报考职位招聘人数的,各科笔试卷面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以上(另行确定)方可进入面试。
2、笔试结束后,各招聘职位根据笔试成绩(含经县人事局审核的加分,下同),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相应职位招聘人数3倍的人员参加面试;同时兼报二个职位的人员,如果都进入面试,则计入所报第一职位的面试名额,只参加一次面试,成绩同时作为二个职位的面试成绩计入考试总成绩;如果只进入一个职位面试,则按该职位进行面试。各招聘职位进入面试最后1名若有同分数者,一并进入面试。若参加面试人数不超过该职位招聘人数的,面试必须合格方为有效。
3、如有报考人员未参加笔试或面试的,上述要求按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执行。
4、根据应聘人员所报考职位的考试总成绩(笔试及面试的成绩按上述比例计算,下同),按 1:1比例由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相应职位的体检、考核对象,所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最后1名若有同分数者,以笔试高分者为先。同时兼报二个职位均进入面试、且都可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的人员,按本人所报第一职位确定为该职位的体检、考核对象,另一职位按考试总成绩顺延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5、笔试、面试结束,报考人员的成绩将在“上杭人事人才网”(网址: http://www.shrs.gov.cn)和上杭县人事局、上杭县公安局的公告栏等予以公示。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与考核均由上杭县公安局统一组织。
(二)体检
1、体检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内容:根据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规定的体检项目和标准的要求进行。
3、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不予考核,按相应职位的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4、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知道体检结论起7天内本人有权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上杭县公安局负责进行考核、政审。
招聘人员中如有人事档案在外地的,须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到上杭县人事局办理调档手续,并在调档函发出20天内将档案转入上杭县人才服务中心,逾期档案未转入的,视为自愿放弃考核资格。
如有考核、政审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按相应职位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程序
1、上杭县公安局和上杭县人事局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上杭人事人才网”(网址: http://www.shrs.gov.cn)和上杭县人事局、上杭县公安局公告栏等予以公示7天。
2、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招聘人选,经上杭县人事局审批同意后,办理有关人事调配手续。
3、上杭县人才服务中心和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已和有关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的,应先解除原合同,否则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4、招聘人选从县人事局审批同意招聘之日起30天内无法办理聘用和调配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相应职位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人员。
七、受聘人员的待遇和管理
1、 所招聘人员为我县财政核拨事业编制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实行聘用制,聘用期间享受我县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和招聘单位同条件人员的相关待遇。由县财政局按核定的档案工资将其人员工资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事业单位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住房公积金等经费核拨给县人才服务中 心,由县人才服务中心建立工资基金专户,代为发放工资和缴交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其它奖金、福利等享受接收派遣人员的用人单位相同条件人员的待遇(国家规定的警察待遇除外),相关费用由接收派遣人员的用人单位支付。
2、受聘人员由上杭县人才服务中心派遣到上杭县公安局、上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文职岗位工作。
(1)上杭县公安局、上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与上杭县人才服务中心签订《人才派遣协议》,共同负责对受聘的公安文职人员进行日常管理。
(2)受聘的公安文职人员在岗工作期间,由上杭县公安局、上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按照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和文职岗位职责、工作要求进行管理和考核,上杭县公安局政工科具体负责公安文职人员管理工作。
(3)上杭县人才服务中心根据上杭县公安局的要求,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的相关规定,为公安文职人员办理相应的人事调配手续和日常人事管理服务。
(4)对于不适应岗位要求或违法犯罪、严重违纪的公安文职人员,由上杭县公安局退回上杭县人才服务中心,上杭县人才服务中心与被退回人员办理解除聘用合同手续,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不再保留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直接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附:《招聘简章》
上杭县人事局
上杭县公安局
二00八年九月十二日
职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性别 |
招考范围 |
学历及专业(专业要求详见附件二) |
备注 |
A |
7 |
不限 |
面向龙岩市 |
全日制普通高等公安院校公安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律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
|
B |
4 |
男 |
面向龙岩市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网络、信息通信、爆破工程、财会、文秘等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
|
c |
1 |
男 |
面向龙岩市 |
全日制普通医学院校临床医学(西医)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
具有西医临床内科执业医 师资格 |
D |
4 |
男 |
面向龙岩市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文秘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
县交警大队 |
E |
2, |
女 |
面向龙岩市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财会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
县交警大队,须 具有会计从业资格 |
F |
1 |
男 |
面向龙岩市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计算机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
县交警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