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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嘉善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我县部分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人员3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人员共计39名,招聘计划详见附表。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户籍:具有嘉善县行政区域户籍(包括2008年嘉善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其中:舞蹈和考古岗位的放宽到嘉兴市行政区域户籍(包括2008年嘉兴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学历、专业及性别:详见附表。
3、年龄及身体状况:1973年9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其中:县文化馆舞蹈岗位为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干窑镇统计岗位为196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工作事业心强。
5、相同及以上类别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能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经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统一参加笔试。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不足1:3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2、笔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一般按不少于1:3的比例进行,最少不低于l:2。其中:报考舞蹈岗位的,先进行舞蹈专业测试,再进行笔试。
3、面试。笔试后,根据招聘计划,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与入围面试对象不足1:2的,招聘计划相应核减。其中:报考舞蹈岗位的,不再进行面试。面试统一采用结构化面试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不到60分者作自动淘汰。
4、体检、考察。面试以后,分别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其中报考舞蹈岗位的,按考生笔试30%和舞蹈专业测试7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依次替补。
5、聘用。拟聘用对象向社会公示,公示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聘用审批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在职人员要及时与现工作单位沟通并办妥有关手续,如因此影响聘用的,由本人负责。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
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的待遇,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为三年,其中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解除合同。三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者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制规定办理续签合同。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08年9月28日(星期日)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嘉善县人才交流中心(魏塘镇车站北路97号)。
3、收费标准: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每人收取考务费40元。
4、报名办法:报名时,须提供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交近期二寸免冠同底证件照3张。